既然離婚了, 樓主沒有正式的離婚協議與法定條約, 也沒有欠前妻金錢債務
更何況前妻無縫接軌, 跑回日本去馬上就有男人了
你未免太佛心了吧? 還繼續匯錢喔!
像我當年離婚 是有正式協議有律師在場的
但過去幾年 ex常是刻意忘記不匯喔
跟他提醒才有匯 而且我還常因為這樣. 被對方貶損,瞧不起, 還受氣!
前夫前幾年被對岸挖角後 收入翻成當年離婚協議時的好幾倍
當初協議時他只願意寫到兒子滿十八歲 說小孩上大學就該獨立
我那時傻傻地也沒堅持下去 結果呢
兒子滿十八了 父親這兩年事業運終於起步 如我前所述翻好多倍
但對自己的兒子 還真的到了十八歲就cut 完全不管也不再匯喔
只擺了一句 需要錢的話叫他來跟我要
當小孩沒自尊嗎? 所以小孩寧可辦助學貸款 努力用功申請獎學金
也不願伸手跟這種爛人要!
很多男人就像我前夫這樣 不是只有台灣 全世界皆然
相信這裡也有不少這樣想
反正離婚了 小孩既然給女方 死活關我屁事?
反正再找別的女人生養小孩就有小孩了
版主你已經做超過了 更何況那孩子跟你又沒血緣關係
有血緣關係的父親都可以這麼無情了
這社會就是這樣 越狠的越無情的 反而混得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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