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來說先看這間房子的市價多少再決定是否分擔依樓主敍述,男方是獨子,父母可能認為房子終究要留給男友,所以現在父母繳的每一分錢,其實也是幫男友繳的。女方月入五萬,卻有幾千萬的透天可住,如果連房租都沒付,也說不過去。月入五萬不吃不喝三十年總收入才1800萬,有二千多萬的房子可住。房貸在這個年代並不是萬惡的負債特別是通膨時代至於父母及男友是否有存款及資產,可能不會清楚向外人交代
js_corps123 wrote:年薪只有110萬,...(恕刪) 年薪只有110萬,卻要背負1400萬的貸款,而且還只有2/3的產權?===============你錯了 沒有產權.......登記在父母名下說難聽點 哪天父母走了房子變遺產 還要跟妹妹對分.......
littlesnow wrote:你錯了 沒有產權.......登記在父母名下說難聽點 哪天父母走了房子變遺產 還要跟妹妹對分..........(恕刪) 真的發生這種事應該可以用繳款紀錄來主張2/3的產權,只有那1/3是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