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接受公證就不要結婚吧,我當初結婚60萬的存款全部花光,我也不知道有什麼意義,講真的只是做面子給老婆那家人,我們婚姻是還蠻幸福的,只是想到當初那六十萬如果留個一半也可以帶小孩出國個三次,搞到現在要去個沖繩還要存一年才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