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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代價,而且還離不了


lydiahsu2014 wrote:
我們原本是同事關係...(恕刪)


我想妳可以先接受「大家的幫助」,
等妳難關過了,

有時間,有餘力的話,
妳可以慢慢的回饋社會,
幫助需要幫忙的人~

這樣的正向循環,
我想是大家樂意見到的 ^^

======
樓中有位,高雄的朋友,
他說認識百貨公司的人(但不確定 是不是妳說的一間),

妳可以試著跟他聯絡,
跟他講明那間百貨公司,那個廠商,
有認識,打個招呼,應該有用的~

身體要顧好,路才會長遠,
加油,祝福妳 ^^
如果能證明樓主的狀況屬實
比如前面大大提議的,請里長出面幫忙說明

我願意借樓主五千元
五年十年之後有能力再歸還就好
有借有還,就不用擔心欠人情了
加油!

hiidog wrote:
我想妳可以先接受「...(恕刪)


希望樓主可以先把你新買的車子(貸款還四十萬,表示車車沒幾年)處理掉的證明post在網路上,讓我相信這種文章是真的,但通常這種文章是有開頭沒結尾
1.負債200萬還要養著車子,就算直接報廢也是划算的!!!
2.找不到老公,車子還是可以賣的,東西都可以報失了,為甚遺失老公不能去警察局列失蹤人口???他有三長二短怎辦???

為了不讓網友質疑,我把這些圖都附上了,代表我沒有要欺騙,同時,我也很謝謝私訊給我的,溫暖的,熱心的,要我提供帳號想幫助我的,不管國內或海外的,我真的已經不知道怎麼謝謝你們,在我最可憐,最難熬的時候,好多溫暖的手對我伸手,我真的真的真的感動的哭到不行,等這件事情過後,我一定會一個一個謝謝大家!










lydiahsu2014 wrote:
我們原本是同事關係...(恕刪)



你有算過這200萬是怎麼來的嗎?還是這是銀行利滾利滾出來的?

如果是銀行利滾利滾出來的就放給他一次倒,再債務協商吧,可以只還本金不需償還滾出來的利息,

以下是幫你在網路上查到的,假如真的被告,上法院誠心一點懺悔,連關都
可以不用關,而且一般都有法服機構可以諮詢,或是民意代表很多也有提供法律諮詢,別真的傻傻的
被抓進去關,先想一想你的還款計畫吧,還有該怎麼止血,用錢觀念不變,還是死路一條



引言
第336條 對於公務上或因公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342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因業務上持有公司所有之款挪用,其行為符合刑法第336條第二項之業務侵占罪構成要件,且無阻卻違法與阻卻責任之事由,為成立業務侵占罪。 若為公司之出納,係為公司處理事務,竟為自己之利益,而違背其職務挪用持有公司所有款項,致生損害於公司,則行為符合刑法第342條第一項背信罪之構成要件,且無阻卻違法與阻卻責任事由,將成立背信罪。 競合:業務侵占罪與背信罪之關係,實務上認為侵占係特殊之背信,祇適用侵占罪處罰已足。學說上有認為係法條競合之擇一關係或特別關係,只適用侵占罪處斷,亦有認為侵占罪與背信罪所保護之法益不同,二罪係想像競合犯之關係。 依實務,應適用業務侵占罪處斷。

*補充建議部分: 1.依所陳述,可能為刑法第336條第二項規定「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2.所謂之業務侵占罪是屬於公訴罪,亦即受害人無告訴權,縱使受害人願意撤回刑事告訴亦不影響偵查機關之刑事訴追。 但通常只要沒有前科,又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實務上,檢察官通常會予以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或者,縱然被起訴了,可能也有緩刑、易科罰金的機會。 3.至於業務侵占罪的追訴權期間,依現行刑法第80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追溯權的時效期間為十年,需自行為時起算十年,才可免除刑事追訴。 4.關於被告至警局,只是單純依程序之作偵訊筆錄,只要態度良好並坦承後悔即可,千萬別態度不佳或有所爭執等情況。 5.請記得,只要開庭應訊時的態度表現好一點,盡量表現的「很後悔、很後悔」以博取檢察官之同情,真的要表現的誠懇一點,那麼檢察官就會依職權做出緩起訴或者是簡易判決的處分,其罰度是不重的,安心生活吧。 6.其他應視實際案情而定。



c71122700 wrote:
我跟你相反我結婚後老...(恕刪)





同苦呀!
雖然不是結婚,但就是買了房,頭期對方出比較多
導致現在吵架就要我滾出家門...


身上每個月的錢都拿去繳了房貸,還有他用我信用卡刷的分期!生活上多數我負擔生活用品或買東西回來吃,只有一個月少數幾次餐廳由他負擔,餐廳是他要求要吃!但吵架就會拿出來說我吃餐廳不付錢...哎!吵架過不要吃餐廳也會被拿來說,賺錢辛苦吃個什麼就那邊機機歪歪!愛管事!哎哎
現在孝親費努力的省出來硬給,為了不讓爸媽擔心


結果,吵架還是被要求滾出去或交出所有頭期款跟裝潢的錢!但我身上一毛都沒有,全部拿去繳了房貸!且我繳出去的,也被認為是應該的,因為我有住在這,就是這裡的房租...苦呀!一個月不到1萬的生活費要通包!苦哈哈!




但還是要請樓主加油!相信關關難過關關過!
雖然我自己目前金援也有困難,但精神上會幫您打氣的
很久沒看完這麼長的文章,看完後的疑問前面也有網友提過,就是這200萬怎麼會放任滾到那麼大
結婚後兩年就滾出這麼大的債務,如果再把原來的收入算進去,一個月應該有十萬以上? 這個金額已經比很多雙薪兩個小孩的家庭的正常支出還要多了,好幾年前剛結婚時我也碰過沒工作快一年,又有一個小孩,那時硬是把全家的費用壓在3萬以下去度日子,其實我不太理解,當經濟亮起紅燈,怎麼不趕快止血,反而一直借到處借,滾到不能承擔的時候才爆出? 這樣對小孩真的有比較好嗎?
也許每個人都有一本難念的經吧,不論是想給小孩好的生活,不論是太呵護老公,反正事情發生就發生了,學到教訓積極面對就是了,看樓主的描述,小孩應該是不能沒有媽媽,因為爸爸太廢,所以多參考其他網友的意見,無論如何要先度過這難關比較重要,留得青山在,以後才有柴燒。

以上都是題外話,建議:
> 跟銀行趕快債務協商,慢慢工作慢慢還總會還完。
> 無論如何30萬先還公司,不要留案底。事情並不是坐牢兩年就結束,出來後有這樣的案底,想找個正常一點的工作都不太容易了,人生要翻身的困難度會增加很多。
> 需要幫忙且有人願意幫妳,只要記得這個恩情以及有中學到教訓就可以了,幫妳的人應該也沒有要妳還的意思。不介意的話私訊妳的帳號給我,我也願意跟妳買個幾包咖啡。
> 趕快離婚,人生都栽在渣男身上了,趕快切一切,不要哪天妳度過了他又回來找妳。

lydiahsu2014 wrote:
我們原本是同事關係...(恕刪)



等有人統籌 咖啡
花了點時間看完了整棟樓,若是樓主願意賣個物品的話
個人也願意贊助個棉薄之力,關關難過關關過,
相信只要願意解決,都是可以過的,解決順序及方法
很多網友都已有給意見了,可以參考看看,

幫大家整理一下幾個樓主要點



樓主兩個弟弟,一個自有家庭 且小孩三個 一個為啟智生
所以跟弟弟借款這條 我想挺難

公司挪用款項
實際挪用為80萬 公司要樓主在1/31號前 先還款30萬 否則提告 剩下50萬分期償還 一個月一萬

車貸(目前尚有40萬未清)
已貸到2胎 樓主已將車去進行估價 一個月要繳1萬5

信用卡債 信貸
信貸有花旗2筆,一個月2筆加起來要繳1萬4,
另一個是渣打,一個月要繳5200元,
信用卡是4張,花旗8萬3,渣打12萬,大眾9萬,
美國運通5萬,再加上欠朋友10萬

房租 目前月租6000



以上

如果有需要, 我也願意盡點綿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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