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贊成同婚出發角度是婚姻保障婚姻不是只有給一個名分這麼簡單當雙方成立婚姻關係會有許多權利義務關係舉例來說手術同意書當一個相守幾十年的人在醫院昏迷要進行手術醫院的人問誰是“家屬”很抱歉,沒有婚姻關係的他就是個nobody只因為他是同性戀,他被剝奪了什麼權利?有眼睛有腦的人,想一想今天這個要是發生在你身上情何以堪是的,今天有很多社會議題需要被討論,被解決但不代表同婚議題就不能被處理
要收養的異性父母很多,別以為是被棄養的多。條件好的大家搶著要,問題在於排序。平權? 要排序就不能平權。同樣被生到這個世界上,也同樣被親生父母棄養,為什麼大部份的小孩被異性父母收養,這個小孩卻被交給同性父母?同志父母,排序就必須是劣勢。同婚要求平權,就是要爭不以父母性別排序,這我難以接受。為什麼經濟優劣可以拿來排序,父母性別不可以?如果同志能接受如這樣的條件:「凡是沒人認養超過一年的兒童,同志可以認養」那就不是100%婚姻平權。今天有人訴求一定要100%平權,就是表明對這種條件是不可能讓步的。也就是要爭不可以用父母性別排序。以被收養人的兒童福利來看,這就是不能接受。同婚可以,100%平權辦不到。單身的人沒有資格收養五等親以外的小孩。那些單親收養的,都是有血緣關係的收養,不能拿來和同婚收養相提並論。在親子關係的世界裡,血緣必須大於一切其他的外在條件。
Nabow wrote:我贊成同婚出發角度...(恕刪) 我個人認為同婚之後還有一件事情比較跟我們相關的,就是多元成家啦很多人是想結婚真的結不了婚的,或是結了婚證明自己真的不適合婚姻的,或是不想結婚的都還是需要其他的管道去保全自己的權利,不是僅透過婚姻一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