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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同婚錯了嗎?

ldt000 wrote:
不只雙親家庭可收養,單親家庭也有資格收養

單親家庭沒有資格收養非五等親內的小孩。
在領養的世界裡,血緣大於一切。
同婚收養屬於無血緣收養的範圍,先搞清楚再來談。
當然有錯..因為顏色不對.
而且現在站出來反對的.舉例都不當.
媒體風向都不對.搞得像全台灣都欺負同性戀..
沒有錯呀~~~
但也沒必要去限制別人~~
想同婚就同婚~~~
想異性婚就異性婚~~~
自由國家都沒有錯~~~
但不要自己的主張和別人不同就去謾罵~~~
這種事自己開心就好不要去影響別人~~別人也無需多嘴~~

boycome wrote:
別人要結婚關你什麼...(恕刪)


如果要另立專法,那的確與大多數人無關

但現在的版本是要修民法,那就跟全國都民眾都有關了
我贊成同婚
出發角度是婚姻保障
婚姻不是只有給一個名分這麼簡單
當雙方成立婚姻關係會有許多權利義務關係
舉例來說
手術同意書
當一個相守幾十年的人
在醫院昏迷要進行手術
醫院的人問誰是“家屬”
很抱歉,沒有婚姻關係的他就是個nobody
只因為他是同性戀,他被剝奪了什麼權利?
有眼睛有腦的人,想一想今天這個要是發生在你身上情何以堪

是的,今天有很多社會議題需要被討論,被解決
但不代表同婚議題就不能被處理
要收養的異性父母很多,別以為是被棄養的多。
條件好的大家搶著要,問題在於排序。
平權? 要排序就不能平權。
同樣被生到這個世界上,也同樣被親生父母棄養,
為什麼大部份的小孩被異性父母收養,這個小孩卻被交給同性父母?
同志父母,排序就必須是劣勢。
同婚要求平權,就是要爭不以父母性別排序,這我難以接受。
為什麼經濟優劣可以拿來排序,父母性別不可以?

如果同志能接受如這樣的條件:
「凡是沒人認養超過一年的兒童,同志可以認養」
那就不是100%婚姻平權。
今天有人訴求一定要100%平權,就是表明對這種條件是不可能讓步的。
也就是要爭不可以用父母性別排序。
以被收養人的兒童福利來看,這就是不能接受。

同婚可以,100%平權辦不到。

單身的人沒有資格收養五等親以外的小孩。
那些單親收養的,都是有血緣關係的收養,
不能拿來和同婚收養相提並論。
在親子關係的世界裡,血緣必須大於一切其他的外在條件。

同性結婚可以立法通過~~~

但是還是會被歧視~~~


Nabow wrote:
我贊成同婚出發角度...(恕刪)


我個人認為同婚之後還有一件事情比較跟我們相關的,就是多元成家啦

很多人是想結婚真的結不了婚的,或是結了婚證明自己真的不適合婚姻的,或是不想結婚的

都還是需要其他的管道去保全自己的權利,不是僅透過婚姻一條路

liang20130131 wrote:
實在想不透,反對的理由在哪裡

看了噁心

看了真的噁心讓人想吐......眼睛被強暴的感覺


Andrew_J wrote:
看了噁心...(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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