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4900 wrote:不肯改母姓,對吧?條...(恕刪) 條件好不好跟姓氏無關將來孩子自己可以去改我只是對於女方收聘就罵這樣是賣女兒感到不解,但是反過來女方要求個姓氏時男生又做不到。意思就是我娶你女兒不要付錢最好,但是你女兒要幫我傳宗接代。你不就是為了感謝女方將女兒嫁給你而付聘了嗎?其實不就是互相體諒 。本文還是針對那些不想付出什麼就想要娶老婆生子的人,而不是對你,不好意思喔。我只是今天將條件反過來看看能接受的又有幾個而已。
inconceivability wrote:講了半天原來是釣魚文...(恕刪) 在臺灣恐怕是雙方家庭都要有共識公平本來就很難我是覺得付聘很正常女方不收聘金的只是大家歡喜就好不要視為理所當然光是一個姓氏男生就會計較了卻說人家要收聘是不合理當條件反過來男生就覺得是入贅沒面子唉…
雙方立場問題吧!首先,要釐清的是,男女雙方的價值觀跟立場。今天如果兩個都有跳離原生家庭的概念,其實婚禮還是聘金這些都是兩個人的事情而已,錢都要小倆口自己出自己付自己拿,長輩配合演出而已。但如果今天要求收聘的是女方,而男方不肯,那也沒什麼。就是兩家原生家庭的事情了,兩家原生家庭要干涉要建立在幾個條件上:1.婚禮錢要長輩全出2.一切按習俗來交換條件3.遺產繼承權但書婚後也一樣,女方三從四德住夫家家裡跟孝順公婆是應該,岳父母從今以後就是外人,男方也別想繼承女方家的財產,獨生女則賺到,就這樣而已。但是到此回頭問問結婚的雙方當事人,結婚的心態有對了嗎?如同前面幾樓的大大講的,結婚是建立一個新的家庭,而不是附屬在兩個原生家庭底下的小家庭。這個問題就是男女雙方各自以自己原生家庭的成員來討論,而不是以一個新婚夫妻的身分來討論,才會有所爭執。而在這個立場的前提下,就是要滿足前面列出來的各種傳統利益交換規則。由以上方程式可導出,可悲問題的可悲結局就是:男方:收聘根本是在賣女兒。女方:那不收聘以後從母姓。男方:那聘金給你,以後從父姓外加冠夫姓。兩邊的價值觀幾乎一樣,就是為了錢。一個捨不得,一個不甘願沒拿到,真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vu84vu wrote:由孩子自己決定要不...(恕刪) 答案就是兩個先後都改了........利差這麼大.........同樣父母生.........為什麼他有我沒有???小孩子也不是傻的........
醉望紅塵 wrote:請問男生可以接受就是你娶老婆的時候女方的父母不收聘金、餅錢之類的也都他們自己出辦桌、婚紗、渡蜜月的錢也都是女方出但是前提是你們生的孩子全部都要冠母姓這樣的話你們男生是否能接受? 爽阿 爽YY順便連我也養了,,,我還可以冠妻姓
這類的問題其實都不用吵會吵的都不適合結婚,連這種小事都喬不好是要結什麼婚遇不到就遇不到,男生遇不到合乎自己條件的女生,就不要結婚而不是動不動就在那邊說女人都愛錢,因為不愛錢的你不肯選/配不上/不喜歡啊受不了孩子冠父姓的女人自己要去爭取,看是要抽籤還是怎樣的而不是冠了父姓才又在那邊說女人弱勢,沒得商量的事情就是沒得商量你想委曲求全,那就乖乖吞下去不要抱怨冠母姓的比例那麼低,就是因為男人很堅持要冠父姓,有堅持就會贏,如此而已我覺得現代的人要對自己的想法努力與負責因為你的原則是你的原則,自己要去捍衛,那東西不是別人給你的我一個親戚,連住的新家都是太太娘家提供
醉望紅塵 wrote:我只是對於女方收聘就罵這樣是賣女兒感到不解 講了那麼久,聘金只是微不足道的"小錢"..日後兩個人的生活費,那才是真正的大錢..傳統認知上大部份由哪一位主要負擔生活費? 大家心知肚明。現實世界,離婚後男方不付贍養費,小孩因而從母姓者所在多有。
昨天聽到一個年近40單身女性朋友懷孕了,她之前有個交往多年的男友但因婚事喬不攏而分開(男方是傳統家庭)因女性朋友長得不錯、好相處、工作能力也不錯身邊也一直有追求者但無固定對象之前聽她說婚不一定要結但一定要有個自己的小孩沒想到她真的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