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對婚姻也沒多忠實.我很難同情你.不過等會就會很多人去google你說的三星的那隻手錶吧...個人解讀是:樓主自己也是不太尊重婚姻的人,才會娶到那種前妻。切記要"嚴謹",勿因小過而為之,婚姻才短短一年二個月(102/7/15~103/9/12),就可以在離婚前二個月交女友並上床,可以推論在婚姻過程中樓主一直與這位"女朋友"有情愫,自己也是不堅守婚姻的人,物以類聚,聚在一起的前妻自然也會是這類的人
Raikkonen Hsu wrote:進度不是快而已......(恕刪) 有沒有感覺到,賺那麼多辛苦錢,鞠躬、哈腰、被老闆虐待、操到死,賺來養老婆、建愛的小窩、交老婆管,是很白痴的事。賺的那麼辛苦在搞自虐,便宜了沒心沒肺的老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