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zuzedep wrote:
0625再再更新全...(恕刪)
我比較好奇的是
如果真的分手了
直接去把門號退約,違約金繳一繳就好了
手機自己留著用,要不就把手機轉賣換現金補貼違約金
這樣做不是很簡單嘛.......
何必在月租費上浪費時間呢?
lijan0109 wrote:
因為樓主在在更新都...(恕刪)
tazuzedep wrote:
最後趁這個機會跟板友分享今天看到家人傳的小故事,看完結論很有感觸:
唐僧是個細心的人,他整理孫悟空的内褲,發現有個洞,就耐心的縫了起来;
第二天發現又有個洞,又補了起來;
第三天依舊還是有個洞,正當他拿起針線時,猴哥過來,一脚踹飛了唐僧。
你TM把洞縫上,你告訴我尾巴擱哪兒?擱哪兒?擱哪兒?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你默默的付出並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
溝通很重要!溝通很重要!溝通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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