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三十年前開始每個月薪水都全數交給老婆處理那時月薪只有30000三十年來收入漸漸都有增長從一般家庭變成小康家庭五十歲後我退休了,孩子也長大了為了將來不給孩子負擔,我開始計畫存退休金每月家用仍是我全部支出有一天老婆竟然跟我說各過各的吧我的財產,現金,股票都要一半給他理由是我領了公司股利沒有分給她後來我選擇讓步,將領到的股利一半給他這事雖已經過了三個月了,表面上看起來已經過去了但每當想起時總是讓我覺得好傷心難道我錯了嗎
我的建議是,夫妻開一個公共帳戶,所有家用及共有事物都從這帳戶支出(包含買房買車...)。夫妻協調各自提撥收入的固定百分比進入此帳戶中,各自留下來的,各自私人使用。我實在無法理解為何結婚後就不能有各自運用金錢的權力?即使一方為家管,也應由公共帳戶撥出一部分供主婦私人使用才對。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即使共組家庭,也要保留對方的空間,不是嗎?我是這麼教育我兒女的,共組家庭,要相互尊重,但是無論如何,絕對不可以把命運交在別人手中。至於你的薪資,除了父母,家用,你忘了你老婆這一塊你要給她多少零用錢。即使不多,但是種表態,日後收入增加,可再因時制宜。開口要錢,絕非是個有尊嚴的事。
smart04910 wrote:以月薪55000來講...(恕刪) 我還有存款不用給我了。等有發年終還是突然賺大錢再分紅給我。家裡的開銷,你支出為主,我負責全職顧小孩,家務。打雜。除非我沒存款用盡了。你賺55000剩35000。給我5000元一個月彈性支出使用。等以後收入有增加,再幫我調整一個月彈性支出使用多一點。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