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不就是被晃點被晃點會怎樣?要嗎就罵對方不守信不然就摸摸鼻子以後不相往來也是啦,阿樓主你跑到網路上大聲疾呼你被晃點了我還是很同情你啊可是就像你拿著大聲公跑到車站前面說"我被前女友晃點了,她答應我的"路人也只是同情的瞄你幾眼不是嗎話說回來前女友又不見得會對其他人不守信這.....
yagamisss wrote:沒錄音檔,也沒打算告。。。只是很多人把二件事搞混?男女朋友間法律沒規範不能怎樣,但互有立契約就有法效果,一樣只是男女朋友一個有法效果一個沒有!朋友亦同! 隨你繼續自怨、繼續講法律、繼續腦補,也不會改變什麼現況。你沒打算告是明智的。因為沒人會受理這什勞子的案子。這麼高的樓了,有人挺你嗎?你只是不甘心、只是吃飛醋、只是認不清為何會留不住她的事實。有其他的嗎?把事理搞混的是誰相信大家都很瞭的,不用一直急着向大家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