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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的前女友會不會太誇張了點阿!

原來真的還有這種提不起放不下的人在.....

筆記一下,順便給女兒看看,切記以後多多提防這類型人物....
都分手還要溝通啥?XDDDD
既然都分手就放手阿
管這麼寬,住海邊
阿不就是被晃點
被晃點會怎樣?
要嗎就罵對方不守信
不然就摸摸鼻子以後不相往來

也是啦,阿樓主你跑到網路上大聲疾呼你被晃點了
我還是很同情你啊
可是就像你拿著大聲公跑到車站前面說"我被前女友晃點了,她答應我的"
路人也只是同情的瞄你幾眼不是嗎

話說回來前女友又不見得會對其他人不守信
這.....
我猜版主一定是 ~~~~~~~~~~~~~~~~~~~~~~~~~~~~~ 雙魚座 !!!!!!!!!!!!!!!!!!
看來再看下去夢洗老師也要出場了~

情殤陪伴.感情諮詢~



yagamisss wrote:
所以總結就是只要不是...(恕刪)

去看心理醫生吧!
好可憐

好可憐

好可憐

炮沒約到 歸覽趴火

取暖還被砲到體無完膚

偏偏自己還自認有理沒病

千萬別浪費錢去看醫生

有些症狀是沒藥醫的




yagamisss wrote:
沒錄音檔,也沒打算告。。。

只是很多人把二件事搞混?男女朋友間法律沒規範不能怎樣,但

互有立契約就有法效果,一樣只是男女朋友一個有法效果一個沒

有!朋友亦同!


隨你繼續自怨、繼續講法律、繼續腦補,也不會改變什麼現況。

你沒打算告是明智的。因為沒人會受理這什勞子的案子。

這麼高的樓了,有人挺你嗎?

你只是不甘心、只是吃飛醋、只是認不清為何會留不住她的事實。

有其他的嗎?把事理搞混的是誰相信大家都很瞭的,不用一直急着向大家證明~~~
yagamisss wrote:
雖然己分手,但我覺的...(恕刪)


分手了管這多?

挺無聊
都已經分手了, 不太需要管那麼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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