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彎彎的老公真倒楣


月黑風高 wrote:
節錄自蘋果日報 彎彎...(恕刪)


看了這個想起多年以前交往過的雙面人.......
有些女人真的很可怕,有著兩張臉孔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奧圖瑪 wrote:
果齊不然是什麼東西啊...(恕刪)


XD 後面才寫抓包兩字
就被你抓包錯詞~~~改正拉~~謝啦
瑞祥 wrote:
我要是他老公啊 , ...(恕刪)

如果沒有什麼內幕的話,
就是不甘心吧,
十年的感情!
反正風頭上先說原諒,
幾年後再說個性不合離婚!

Virus9788 wrote:
偷吃對話"全"紀錄?...(恕刪)


沒錯.....我看來看去以為自己國小沒畢業!

怎看都連不在一起.........

標準愛不到搞爛你!!!!


都爽過了還這麼小心眼= =

(不過這種女人還真不適合當老婆)

月黑風高 wrot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gil0ajm_fU


當你看過這影片


你會知道 有買她貼圖 跟書籍的人 都有關係 !!!


可主張不當得利 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要不是她形象好 我們怎麼會買他的東西 XD..(恕刪)

完全同意,
我不會再買他的書, 看他的活動了.

如果同意彎彎沒有偷吃問題, 只算私領堿的事情.
那大家都可以偷吃,(光明正大地吃)
遠雄也可以送錢.(光明正大地給)
因為只算私領堿, 都沒有犯法呀 !!

瑞祥 wrote:
我要是他老公啊 , 立刻就休了 , 被結婚幾天就戴帽子 , 太扯了

年輕人就是年輕人~~~~

花那麼多錢娶的....不操一下...對不起新台幣啊!!

那麼會玩...那麼愛玩...就好好陪她玩一下!!

那個嘴...看起來就很無敵了

eagle25 wrote:
上個月風光結婚,這個...(恕刪)


彎彎可以號成為台灣第一快速劈腿女王, 19日就達陣........

可憐的老公19日............

不過就周刊的報導跟相關事證看來婚前就出事了

只是這個女的私心太重,佔有慾太重.....

可怕....

aspa wrote:

爆成這樣~怎感覺是陰謀論 XD
劇本I
先前就已知道B跟C的事
所以A迅速向B求婚 並結婚

果不其然~~抓包~~~
後續A向B求賠償並膳養事宜
又據說B財產大於A 平分原則A爽爆了

劇本II
A & C其實是共同受益者
收到B財產後平分

嘖嘖嘖~~~有錢人真要小心 不然會很可憐

(一切純屬虛構 如有雷同敬請原諒)


小弟不是要討論這事件當事人的對錯,
只是順便宣導一下法律觀念:

我們一般認為離婚後雙方財產要平分,
是不太正確且粗略的說法,
依法律規定,是「婚後財產」也就是結婚後所增加的財產
才會有平分的問題
(當然還有其他細項規定與例外,先不贅述),
假使彎彎在宴客的那天就去登記,
到現在也不過10來天,
她的「婚後財產」能有多少?

當然,她老公或許可以請求賠償,
但這和平分財產的金額還是差很遠的。

dekajo wrote:
彎彎可以號成為台灣第一快速劈腿女王, 19日就達陣...........(恕刪)


這個劈腿可不只19日,
老公認識10年,小王其實也是認識2年多的舊識,講白點就是備胎。
這腿劈了兩年多,只不過別人結婚是個分隔線,
這次連邀約都是女方提出的,而對當事者而言可能婚前婚後沒差別吧,
只能說價值觀大不同。

我是覺得不用再扯什麼陰謀論了,和老公以外的男人摟摟抱抱是事實,都有照片為證了
女的要是夠潔身自愛才不會有這種事

滿慶幸沒浪費30塊買line貼圖的...
要結婚還如此不檢點的插畫家,一毛都不想給她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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