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君0408 wrote:
你誤會我的意思了喔!
我會說出那些情況是在現今社會還沒進步到像樓主說的那樣
目前就是做不到結婚是小兩口的生活,小孩還是冠父姓的問題。
所以以現今還是父系為主的社會,我跟老公都認為
付一點聘金給女方不為過吧!
如果社會真的進步到如樓主所想的狀況,那我們當然就不會認為
女方收聘金卻不用付嫁妝是合理的啊!
但是我覺得你說的這個父系社會
變成還沒結婚就要把房子 錢 通通傳好等女方嫁入
如果要算太精的話 是不是連房租也一起算一算啊

那如果說要說小倆口生活 那您覺得男方需不需要把房子那些準備好??
如果不用 會不會又以沒安全感為由拒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