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自在的獵人 wrote:這個男的可能壓力太大,導致思考出了問題一個男人35歲,負債700萬,年收入只有60~70會願意嫁給這個男人的女人,不是偉大,不然就是笨會想要管男人薪水的女人多半不笨我只覺得是這男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條件有多糟糕⋯(恕刪) 我真的覺得你有很大的問題.....房貸700萬不等於負債700萬好嗎?住不下去可以賣掉,說不定還有增值的空間。35歲年收入60~70萬叫很糟糕??那全台灣應該有一半以上的男生都很糟糕吧!現在...35歲還沒有房子,年收入不到70萬男生,我看有一大票人吧!!再說版主明明是打男方32歲...哪來的35歲?看清楚一點好嗎?
房子在誰的名下就誰付這一點很公平 好公平喔,很多女生都叫男生負責買房子付房貸然後房子要登記在女生名下,這叫保障幫忙繳房貸?房子是你要買的耶...男人本來就要養家啊.......真的好公平哦,這就是台灣特有的男女平等
很好奇?女方爲什麼一定要付出......錢!!難怪宅宅會一堆!!娶妻生子=好像要免費又會賺的長工嗎?自己能力不足又要阿信?宅在家裏多看電腦電視吧!!又要幫分攤,晚上又要陪睡,又要相夫教子!有............福份要大喲!!!!
樓主朋友的婚前文要來兩性討拍 很容易被打臉打到像豬頭(先承認你就是你朋友吧)這邊的生態比較像公主版 牽扯到現實的金錢 版眾就高潮了 只比ptt的惡媳婦版好一點法律面不管房貸誰出掛誰名下 婚後依然是一人一半 離婚雙方依然可以就雙方財產作分配 除非婚前先簽財產分開目前台灣離婚率高 我看過有某公司負責人夫婦 兩方都是股東 同居生了兩位小孩 十幾年來未登記結婚 各自財產分開各賺各的 這也不為一種方式 你要不要參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