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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買的,另一半不願意幫忙負擔房貸??

有情人終成眷屬,是大家很樂見的一件事,
但書本卻沒教我們如何才能白頭偕老
以後還有小孩,婆媳問題
嗯~男,女主角,自己保重

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


有幫忙出5000元就不錯了!有聽過女方都不用出,但女方還不願意嫁!
自由自在的獵人 wrote:
這個男的可能壓力太大,導致思考出了問題

一個男人35歲,負債700萬,年收入只有60~70

會願意嫁給這個男人的女人,不是偉大,不然就是笨

會想要管男人薪水的女人多半不笨

我只覺得是這男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條件有多糟糕⋯(恕刪)



我真的覺得你有很大的問題.....

房貸700萬不等於負債700萬好嗎?住不下去可以賣掉,說不定還有增值的空間。

35歲年收入60~70萬叫很糟糕??那全台灣應該有一半以上的男生都很糟糕吧!

現在...35歲還沒有房子,年收入不到70萬男生,我看有一大票人吧!!

再說版主明明是打男方32歲...哪來的35歲?

看清楚一點好嗎?


房子在誰的名下就誰付

這一點很公平


好公平喔,很多女生都叫男生負責買房子付房貸
然後房子要登記在女生名下,這叫保障

幫忙繳房貸?
房子是你要買的耶...
男人本來就要養家啊.......
真的好公平哦,這就是台灣特有的男女平等
很好奇?
女方爲什麼一定要付出......錢!!

難怪宅宅會一堆!!

娶妻生子=好像要免費又會賺的長工嗎?

自己能力不足又要阿信?

宅在家裏多看電腦電視吧!!

又要幫分攤,晚上又要陪睡,又要相夫教子!

有............福份要大喲!!!!





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


同樣的邏輯 還沒結婚就要對方付房貸
不是也很奇怪嗎..QQ
樓主朋友的婚前文要來兩性討拍 很容易被打臉打到像豬頭(先承認你就是你朋友吧)

這邊的生態比較像公主版 牽扯到現實的金錢 版眾就高潮了 只比ptt的惡媳婦版好一點

法律面不管房貸誰出掛誰名下 婚後依然是一人一半 離婚雙方依然可以就雙方財產作分配 除非婚前先簽財產分開

目前台灣離婚率高 我看過有某公司負責人夫婦 兩方都是股東 同居生了兩位小孩 十幾年來未登記結婚 各自財產分開各賺各的 這也不為一種方式 你要不要參考看看
這個問題很簡單

我剛做過

你要他付款 就是給他一辦阿 怕啥

況且 以前就時代想法已經不是合用了

離婚人家也怕 男生又可以找嫩的 所以 呢


你朋友新水 應該不能貸款七百萬才對

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


為什麼要付....

除非名子改成雙人同有~~~~要不分了如何算~~~

人都是很賤的~~說一套做又是另一回事了~~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1.男人錢跟房子不應該給老婆管,不然未來老婆跟人跑,男人會欲哭無淚,因為身邊有例子.

2.就登記一半房產給未來的老婆,讓他也付一半的費用,這樣就不會搞房貸搞到自己快累死的地步,也給她一個保障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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