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INIPPP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目前...(恕刪)
Leolfs wrote:
拜託別講得好像祭拜祖先很了不起
拜祖先才能分遺產 真是夠了
不過對於老人家而言~
這倒挺重要的說~
不然幹麻死了之後還留下遺產~
假設死後的後代都不祭拜不掃墓的話~
老人家生前就花光光不就得了~
老人家只要每天看01的版,就可以買一堆東西花光光囉~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isohera wrote:
兒子在家只有自己父母疼他
女兒嫁到別人家有公婆疼,再加上父母疼的話..
那換男生喊不公平阿.....雙倍的愛..
...(恕刪)
屁啦!如果真的是這樣就不會有一堆婆媳問題了!
不用為自己重男輕女的腐朽觀念找藉口。
當初我父親走的時候我們家全部的女人(包含我媽)都簽下放棄繼承的同意書,
把父親名下值錢的不動產(在台北市區)全部留給唯一的男丁,
為什麼?只為了我們對父親的情份。
我父親也是有這種傳統觀念,認為家產就該是給男的。
但他很疼兩個女兒,所以我們記掛這份父女情份,所以他死後不想違背他的遺願。
但以法律上來說,我們絕對有資格可以跟弟弟搶到底,就算打官司我們也不會輸。
不要把這種情份看成是理所當然,要不要搶只是女兒們的一念之間,
女兒放棄繼承不是應該的,而是因為記著父母的情份不想造成家庭紛爭而已。
另外不用想太多香火的問題,越來越多祖先牌位是放在靈骨塔而不是放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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