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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朋友跟我要生活費每月 5000塊,不給就分手,合理嗎?

看了版大之前的文章 跟這一篇
恕我直言 你馬子對你沒有愛跟感情
你只是他吃喝玩樂的工具
講難聽點 她的普通朋友待遇都比你好
趁現在能分趕快分吧
你真娶了他才是真正惡夢的開始
想離婚?!不好意思 條件沒談妥 休想!!
除非有什麼經濟上的困難,每各月5000千合理吧~相處總有情分吧
可是平白無故規定每各月要給5000元花用,是有點不合理的,當然如果要當作性服務費用,當然也可以.
給不給生活費,應該可以商量吧~如果都沒辦法商量,體諒相互理解一下,一定要怎樣,不然就怎樣.
以後樓主相處會辛苦.當有一天沒辦法滿足需求時,也會願懟你.
或許這才是最擔心的,不是5000元的數字的問題.
5000………養車,養房,養父母…………。

乾脆公開競標好了。

這是個分手的好時機。
我出價 5500 2次


噹噹噹.................成交嗎?
如果每週睡一次,才1250,很便宜
5K 包便當 算是非常的划算的

要5K就給吧 划算啦

但要結婚 可以就要好好考慮
拜託你給她吧,
別放出來害人。
sirichai wrote:
我跟她說,外出吃喝玩...(恕刪)
分手前 跟他說:分了也好 反正也操濫了 積碳嚴重 該換部新駒了
一個月5千的價值還輪不到她
+1
Montolivo wrote:
給啊!!!!!拜託不...(恕刪)
一個月扣掉生理期...大概可以幹20天

一天幹2次

一個月可以幹40次

算起來很便宜啦...一次才125元...台灣哪裡找這麼便宜的

幹到膩了就分一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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