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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天我老婆不要我和我們的小孩了(求助文)已經想開了

當然是收集證據提告~ 先賺一筆再離婚~~

女人外遇多是回不去了
不知道主管有沒有老婆小孩= ="

換你泡他老婆
我有切有之痛

建議狠一點

不然以後你只有痛苦

你要過這種日子嗎?(別人在爽,你在痛)

該離就離,該告就告!!

誠實與小孩說明一切~~請樓主切記小孩比您更無辜,不要把情緒用錯地方。

冷靜先蒐集證據>告通姦>求償1000K>找親友幫忙>
....而後賞兩個巴掌>新生活.
已經無救了

樓主就堅強點吧

先低調一陣子,也不要理會他們了

然後請徵信或自己收集齊全的資料

最後一定要提告

這樣對你是最好的保障

加油吧!!!

chiachiamom wrote:
這位樓友在說什麼啊?...(恕刪)

樓主千萬不要跟這種咖生氣,熊弟a他的意思是說,以後他結婚,他老婆給他帶綠帽子,他願意接受,他也願意當屋歸,然後幫他老婆養情夫,真是太偉大了
離不離是一碼事,但是所有對話及相關證據要保留,
避免後面真的要上法院時沒證據,
徒留自己後悔,為自己留條後路.

最近朋友也是離婚了半年有了吧!!
對於財產還在纏鬥.資料少的一方就很吃虧...
我舉雙手贊成
告一告
離一離
你老婆都不要你了...
連小孩她都不要
真是狠心

熊弟a wrote:
好聚好散吧!!!!!...(恕刪)


你..這情況勸人好聚好散太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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