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圈擦擦 wrote:
保留永久探視權的話
可以要求男方, 每逢第幾個假日將小孩帶回我家嗎? 然後過完假日再請男方過來載小孩
建議規則白紙黑字講清楚
可是執行時要保持彈性
不然小孩子真的會很辛苦
我妹離婚後拿到小孩的監護權
結果法官判每兩個禮拜小孩要回男方家裡兩天
暑假還要有額外20天要回男方家裡住
結果這下好了
小孩子每兩個禮拜就要南北跑一趟
也沒有辦法安排課外活動
有時候班上有活動也沒辦法參加
這禮拜要期末考了,這個星期六日還是把他送了回去
暑假更難排
除了原本的每兩個禮拜還又加上暑假的20天
這下要排出國玩也不是,要排夏令營也不是
全部都卡住
明年一個小孩要升國中了
功課壓力勢必更重
更多的活動會在六日
這下怎麼辦?
父母探視得很高興
卻沒想到小孩子過得很辛苦
小孩子還要顧慮到兩邊的心情
只好逼得他們提早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