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

第四次被男友打~每天惡夢驚醒 ! 5/31更新



分手吧! 下跪求饒 吐口水 拿水潑男友
這是演哪齣和哪齣

妳自己也討打 男的會動手也難在一起
分開對大家都好 不然哪天妳被打死 男友被關也不好
不想勸,

我跟我老婆在一起9年,縱使再怎樣胡鬧。

我從沒有打過她,最用力,也只是緊緊的抱住她而已。

會打女人,基本上已經比畜牲還不如了。

你就繼續跟他在一起好了,

改天真的被打死了,或是有小孩後換小孩被家爆,將來再來後悔,比較痛。

說實在的世界上少你一個也不會怎樣,你的如何痛人家不會多於去管。

所以,自己不走出來,休想要人家主動去幫助你。

應該說,想要在這取暖沒有用,自己找的。

應該說,已經第四次了!!你只會不斷的進入這回圈。

集滿10次,看妳還有沒有活著。


希望下次得到的是報警處理,加上已分手的文章。
不要以為EQ低就是男子氣概,真正的男子氣概,不是這樣的。


對了,妳跟他也是一個樣,我想半斤八兩。真令人瞧不起

優先股人 wrote:
想不到居然會發表文章...(恕刪)

兩個都很嗆阿
一個動不動潑水
一個動不動打人
在一起很合阿
生殖器是那招 想薰昏妳阿 第一次交女友就這樣 以後應該會越來越變態

如果妳喜歡受虐待 請堅持下去

一個拍掌不會響,
一個願打,一個願唉

優先股人 wrote:
想不到居然會發表文章...(恕刪)


還在傻?

報警吧

刀子刺進心臟時就來不及了


優先股人 wrote:
想不到居然會發表文章...(恕刪)

我相信當初妳與他交往:好MAN啊,我只愛這味的。

如果上新聞可能妳要七天後才能回到家。
我砲故我在
優先股人 wrote:
想不到居然會發表文章...(恕刪)



幹麻這麼辛苦!? 被打時還可以反抗啊 !

記得跟警察說你是自衛反擊 但不要弄到對方成重傷

如此上法院時對你比較有利

打人也是一種藝術


前女友是埔里人(非提不可) 那婆娘原本在同居前沒有異樣舉動

直到認識二年半才同居 當同居月她的本性一五一十的全部暴露

家務40分 不洗澡30分 爛醉90分 愛說髒話90分 . . . . . . . . .

第二個月我直接跟她攤牌 只將我對她缺點部份說清楚

而這位埔里婆仔先是裝哭再來耍癩最後動手 我還蠻客氣的扁回去

後來與那個埔里婆在台中二分局作筆錄時 我只回她說了一句 :

我何必再與"寄生蟲"走完一輩子!? 就這樣浪費我三年時間

诶 ! 重點在這裡 同居前的行為真的只能參考參考而已

所有結果的最後反應 還是以冷靜不帶情緒的簡短回應 算有效吧!

個人心得 ) ) ) )



優先股人 wrote:
想不到居然會發表文章...(恕刪)


居然被打四次
妳是被打習慣了吧!
好久沒有人把牛皮吹的這樣清新脫俗了
女人是讓男人疼的,不是來侮辱的.

當她吐你口水時辱罵你,就可罰款了.

他用生殖器侮辱你時,他已經有坐牢的資格了.

別讓你的權利受損,心軟是女人唯一的缺點.

希望妳能到的我的留言
  • 4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