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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聘金惡習還要持續到什麼時候?


lqz wrote:
收聘金到底是對新人好...(恕刪)

美其名收聘金
實則合法賣女兒

現在很多人都只是擺意思
不然就是還拿給女兒

真的還有不要臉的自己收下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毛毛小熊掌 wrote:
樓上的很抱歉咧我跟我...(恕刪)

雖然你的例子圓滿幸福, 並不表示要求聘金的女方就不對, 就不幸福, 就必須推翻習俗!!
每個家庭各有各的考量, 在社會上要學習互相尊重, 這樣比較健康!!
不知你認同否?
老實說我贊成收聘金,本人有兩位千金
將來她們要結婚的時候我一定會跟對方要求聘金的
而且大聘小聘一定都要齊全

我不是在賣女兒,我要收聘金有我的理由
1.可以藉此瞭解婆家的狀況和她未來先生的能力
如果在此刻有問題的話將來婚姻極可能也會有問題
2.如果為了聘金可以搞得人仰馬翻,那這個婚姻以後也必定會人仰馬翻
3.聘金我不會收在自己口袋,但對方一定要捧出來,存在以夫妻共名的帳戶下
這個是為了保障這個家以後還有一點點的緊急備用金,以防婚後任一方毀類
4.婚姻的基礎是經濟,沒有經濟基礎大部分的婚姻不會美滿,以後生子也問題多多
人說貧窮夫妻百世哀不是沒有道理的
5.你現在拿不出聘金,將來我認定你也拿不出薪水來養家,婆家的人對聘金有看法
將來也不會疼我的女兒視如己出

男人們,有點guts好嗎?
大聘小聘加一加不過百來萬,拿不出來嗎?
你拿不出來就說對方賣女兒,將來等你嫁女兒的時候
對方兩手空空跟你說"請你放心把女兒交給我",我看你放不放心

雖說這是個陋習,但我覺得很有道理
你要跟銀行借款也要拿個不動產甚麼地去質押,不是嗎?

lqz wrote:
收聘金到底是對新人好...(恕刪)
http://blog.xuite.net/ricksu.a1973/bikepapago?st=c&p=1&w=977821

ricksu wrote:
老實說我贊成收聘金,...(恕刪)

+1
完全贊同!!

本來就應該先有經濟能力, 組織家庭比較健康!! 也比較長久!!
現在離婚率這麼高, 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大家成熟點好嗎?

我跟這位大大想得不一樣
女兒永遠是我的
跟誰結婚都一樣
她不是嫁到誰家
她是跟某人共組家庭
所以我絕對不會收聘
對方真的能力不夠
我隨時把女兒帶回來
而不是讓對方覺得付了聘金跟買斷一樣
看後面的回應,大概知道應該只看標題就進來轟了,連前面文章都沒在看
我只能說自己太多事

只是看了某篇小孩都生下來,男方經濟狀況不好,女方家長還不顧女兒的狀況,硬要男方聘金
那篇原po都說了,女方單親,該母親從小把孩子丟給阿姨帶,對女孩也不好,反而是男友比較有照顧…

我知道很多人大概沒碰上這類問題,因為大部分人不會剛好,好幾種錯誤都湊在一起

可是仔細想想:
收聘金再怎麼說,最多也是表示心意,有必要一定要在結婚的時候,花費本來就不小,還來多一條爭執的點?讓一對新人更為難。

理智的想一想吧~多這條聘金,真的能表示男方有心?
反而是被很多原本就貪婪、不負責任的父母,拿來當作藉口,實際上卻是跟賣女兒沒兩樣…

我知道還是很多父母疼愛女兒,不會提出太超過的條件,但是也有存著撈最後一筆心態的父母阿


有很多男人真的出社會靠自己,家裡不見得會給予幫助,甚至還得幫家裡還債,

如果二十幾歲,可能還在還學貸、存不了幾個錢。

沒碰過的人,是很少會體會的,也可見很多人滿幸福的,家裡都有給予支持。

這種情況下,最可憐是小孩,一天一天大了,只為了外祖母要聘金,爸爸還得忍著,拼命存。

有人想過,多這一條習俗,會害多少人?

兩害相權取其輕…取消掉聘金會少多少奇檬子?結婚後難道不相往來,沒有表現心意的機會?

一定是婚禮上聘金越多,表示越多誠意?
如果被男方家裡認為是刁難,會對女兒是好事?不是每個男方家族的人,都愛著你女兒,還要考慮某些性格比較差的親友阿~
惡魔常常偽裝成假先知的模樣 帶領無知的羔羊走進死亡的墓地

peter-1000 wrote:
到底可笑的是你? 還...(恕刪)


就算請個長工, 也要發薪水吧!
女生嫁到你家, 上班賺錢要幫忙家計支出, 應該的 ......
男方就不用賺錢幫忙家計支出嗎?
朝九晚五下班趕回家作飯燒菜, 餵養小孩, 應該的 ......
現在這時代都是吃外面,會開火的女性越來越少,而且男方不用幫忙餵養小孩嗎?
兩老生病住院, 要跟你輪流照料, 熬粥燉湯的, 應該的 ......
付了聘女方父母生死就不用管的意思嗎?
肚子被你搞大, 要生孩子賺奶粉錢, 應該的 ......
原來搞大付了聘男方就不用賺奶粉錢,那也不錯
月子坐不好, 還要一輩子筋骨酸痛, 偏頭痛, 應該的 ......
這我無話說,但這跟付聘有什麼關係?
你在外面喝酒應酬, 老婆在家提心吊膽, 怕你酒駕, 怕你車禍, 應該的 ......
還沒結婚前就這樣了,女方出去玩出去工作,男方就不會提心吊膽嗎?
逢年過節, 祭祀你家祖先, 打掃你家祖墳, 應該的 ......
一樣,付了聘就可以不用幫女方家掃墓喔?這樣也蠻滑算
其他林林總總就不多說了!
不說最好

AJPTAYLOR wrote:
對方真的能力不夠
我隨時把女兒帶回來...(恕刪)

如果真可以這樣, 那該多好?
就怕法律上不允許, 所以才要男方準備一些生活保障!!
如果類似隔壁樓那種情況
我更不會收聘金
我會自我檢討
我女兒怎麼會這麼愚蠢呢
我會建議把孩子生下來
要求對方負起所有的養育責任
讓我女兒回到學校完成學業
哪天她後悔想離婚
不要沒有後路可以退
十幾歲進入家庭
我想後悔的應該很多吧
人生一不路走錯沒關係
還有重來的機會
但是機會永遠是給準備好的人

ricksu wrote:
我不是在賣女兒,


我認同你的理由。

但是也請你回第一篇看看我發這文章的原始出發點。

應該是我沒說清楚,所以一堆後來的人根本不知道,我是有感而發,

事件主角孩子都生下來,當家長不趕快讓女兒結婚,還在斤斤計較聘金?

我相信你不是這種家長,但是相信你會體會跟心疼那對新人跟小孩的處境

惡魔常常偽裝成假先知的模樣 帶領無知的羔羊走進死亡的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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