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誠工作室 wrote:並且在大陸離婚可以得到對方一半的財產 (就算沒有 115e , 15e 也很驚人呀) 話是這麼說沒錯~不過如果那個男的在結婚前有把名下的財產都公證,證明那是婚前就有的資產.那就不在這一半裡面啦~假如說婚後大s賺的錢比她先生還要多的話~也是要分一半出去低~
tsaicltony wrote:內行的喔 賈小姐就...(恕刪) 報載:大S未婚夫汪小菲29日在微博承認已訂婚,但文中提到「我們只想有一個開心舒心的生活,繼續我的工作和事業,她也可以安靜地回歸家庭生活」,似指如今演藝工作如日中天的她婚後將息影,但她的經紀人荳荳昨說:「工作和結婚是兩回事,工作不會有影響。」同樣的故事一再上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