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 ciprino wrote:
樓主總共發文及回文...(恕刪)
看了大大的懶人包,
有個疑惑,樓主住高雄,為何是到台北調解委員會申請,而不是在當地?
palihon wrote:
1/31即將要過了,看來是沒有結局的結局了...(恕刪)
灑落金色陽光 wrote:
很開心樓還在, 偶爾...
目前最實際的做法 就是他有錢就存在我這邊
每個月發2%的利息給他 (有說明較優惠)
(恕刪)
lydiahsu2014 wrote:
這是我最後一次回覆所
目前因為我對公司做出這樣的事,我已經申請台北調解委員會的文件,等文件字號出來,我一定會私訊給幫助我的人義賣我的人,我不會PO在這裡,因為我不需要對你們這些不幫助給我建議的人,反而還死命的往我身上丟石頭的人交代,因為沒必要!
...(恕刪)
恰北北阿佳 wrote:
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因個人資料保護法,
我只能說
什麼信用卡中心辦理債務協商,什麼車子部分已連絡貸款公司將車輛取走
根本就是 屁
愛說謊...
反正
樓主只要錢還不出來,就先大聲叫罵,叫囂
錢繳不足,就說有繳就好,隨便你們看要怎樣
現在確呼天搶地的上網哭窮,
然後打給管委,說他壓力有多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