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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就因為這點事跟我說分手,是我的問題嗎?

分,快分,這種理由就提分手
今天不分,明天也要分。
lovelife24 wrote:
分,快分,這種理由就提分手
今天不分,明天也要分。
2007  年的文...
已是十四個年頭過去了...
沒分的話...
小孩不知多大了...
我比較好奇,經過了十四年,有沒有分,有沒有結婚,還是格局變大了?
這女的也太自私了吧
a2001200126 wrote:
我比較好奇,經過了十(恕刪)


我也想知道14年了

格局有沒有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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