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ming wrote:很遺憾這件事情是在你...(恕刪) 對於S大的看法我也很贊成~~先讓自己冷靜一會,再來考慮要原諒或是結束畢竟一段十年的感情不容易,感情事情本來就是起起伏伏的也許避過了這個污點,其他的部份還是很好的。(先決條件當然她不會是慣犯)加油了~~樓主
我週遭也有類似的,女方跟男方某天大吵一架後女方搬出去住,後來被發現跟另一男子住在一起,男方為此歇斯底里抓狂數月後某天,說女方回心轉意要跟男方在一起,又過沒幾星期,男方跟家人說需奉子成婚,(年紀不多啦,男方23歲)我們都覺得怪怪的,但又不好出聲,後來女方生了個男孩,只是。。。我們一致認為,這男孩跟男方或男方家人根本一點都沒相似處,更加深我們的疑惑。我也是跟老婆認識十年左右,奉子成婚(但我的兩小孩都跟我倆很像啊),我老婆工作的處所常常發生婚外情,我老婆的同學就是他人的第三者,我相信我老婆,但我認為會發生出軌就是會發生,我老婆若出軌,我絕不會慰留的,(心靈都會出軌了留肉體有何用,我另外有慘痛經驗)建議版主,您能為他家人著想這很好,所以您更要為自己著想,或許一時的痛很痛,但總比有小孩後或是無時無刻擔心亂想的折磨相比,痛一下或許是最好的,我個人不贊成勸和不勸離,而是應該視各情況而定,以這情況來說,離應該是對板主最好的結果(當然不討論女方後果,因為當女方出軌時她就應該承擔被發現的後果)PS:對於那偷吃的男人,實在應該讓他受點教訓,告不成也沒關係,至少讓他家庭了解這男人的另一面也好。
arrowbroken wrote:我剛剛結婚..沒錯,...(恕刪) 樓主,加油!!雖然古云勸合不勸離,不過我認為要看狀況而定看樓主提供的描述,純以當前文字線索判定,還是分了比較好理由是十年的感情比不上一個禮拜不到的相識?女方為了要與對方相見還百般計謀,打球?跟同事出遊?而且還倒貼幫對方付開房間的費用?看來,應該是迷上了,挽回也只是暫時的...沒人能預測之後他們是否會藕斷絲連,還是女方會另起爐灶"這兩天她對我特別的好, 好到讓人心碎. 如果我什麼都不知道,該多好......"她當然對你好阿,偷完腥的小貓總是會裝乖巧,別被騙了比較好....還好才60天,也真的還沒有小孩的負擔,早斷早好....亦可好好觀察她分開後的舉動(如果愛意超越一切的話)最後有沒有那麼扯阿!就算外型高大健壯也不至於一個禮拜就搞定女方,而且女方還快結婚了耶對方是很帥嗎?還是多金阿(要女方付帳,應該不可能)還是你們感情本來就不穩呢?剛好被趁虛而入......加油吧!最後的決定仍是在你身上好好的想清楚,尋找對自己最好的結局是最重要的
首先...帶好你的資料跟證據..到辦理刑事法院門口前..旁邊有個像你家大門電鈴的東西..給他按下去(新聞有看過政府官員作秀時按的那個..知道吧)........你去按的時候我可以充當記者幫你拍一下照!!= ="然後等會有法警過來帶你到窗口簡單的作個記錄跟問話..然後會再帶你到房間直接跟法官對話..然後一併付上你的證據(包括有身份證..結婚登記證明..戶口驣本..通姦證據)等等..然後你的案子就會開始進入流程囉...一切等待法院再次傳訊你跟你老婆..很快!不會等太久..切記..這一切都要讓他跟她得到教訓不要心軟..男的記的要附帶民事賠償..幾百萬應該不可能(除非你跟你老婆生了孩子但爸爸不是你是他..這種更悲哀!!)..但幾十萬跑不掉!最後他們2個都會背著妨害家庭的罪孽終其一生..而你呢..用時間繼續醫療傷痛..再次強韌的活出美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