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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幸福的 60 天 - THE END

突然想到,請問版主你自己是怎樣的人?
一直都在檢討女方,但是我相信物以類聚...請問你一直對感情忠誠嗎?
shao.ming wrote:
很遺憾這件事情是在你...(恕刪)


對於S大的看法我也很贊成~~
先讓自己冷靜一會,再來考慮要原諒或是結束
畢竟一段十年的感情不容易,感情事情本來就是起起伏伏的
也許避過了這個污點,其他的部份還是很好的。(先決條件當然她不會是慣犯)
加油了~~樓主
我週遭也有類似的,
女方跟男方某天大吵一架後女方搬出去住,
後來被發現跟另一男子住在一起,
男方為此歇斯底里抓狂數月後某天,
說女方回心轉意要跟男方在一起,
又過沒幾星期,男方跟家人說需奉子成婚,(年紀不多啦,男方23歲)
我們都覺得怪怪的,但又不好出聲,

後來女方生了個男孩,
只是。。。

我們一致認為,這男孩跟男方或男方家人根本一點都沒相似處,
更加深我們的疑惑。

我也是跟老婆認識十年左右,奉子成婚(但我的兩小孩都跟我倆很像啊),
我老婆工作的處所常常發生婚外情,我老婆的同學就是他人的第三者,
我相信我老婆,但我認為會發生出軌就是會發生,
我老婆若出軌,我絕不會慰留的,(心靈都會出軌了留肉體有何用,我另外有慘痛經驗)

建議版主,您能為他家人著想這很好,
所以您更要為自己著想,
或許一時的痛很痛,但總比有小孩後或是無時無刻擔心亂想的折磨相比,

痛一下或許是最好的,
我個人不贊成勸和不勸離,
而是應該視各情況而定,
以這情況來說,
離應該是對板主最好的結果(當然不討論女方後果,因為當女方出軌時她就應該承擔被發現的後果)

PS:對於那偷吃的男人,實在應該讓他受點教訓,告不成也沒關係,至少讓他家庭了解這男人的另一面也好。
好像有在哪看到類似文章
如果是寫作,
最近蠻多的
如果是真的,
直接溝通說清楚,不要懷疑
再決定下一步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若是你們復合,但這件事永遠是你們中間的一根刺,哪天會再爆發,就不知道了~~

大大好好考慮是否要繼續走下去~
放棄把...順便錢一點點也不給她

告她..誰叫她要搞

有本事偷吃就要負責

分了把.分了把

剛結婚.沒小孩.快點分

笨蛋
ABCD狗咬豬.天黑黑要下雨.精彩.精彩請下禮拜繼續收看.迪士尼頻道{貓抓老鼠}
昨天晚上看到今天
唉~~~~~
放手吧
轉個身還是有一片美好藍天

加油吧
也給那男生一點懲罰吧~

不然以他工作內容~會有多少家庭這樣~
arrowbroken wrote:
我剛剛結婚..沒錯,...(恕刪)


樓主,加油!!

雖然古云勸合不勸離,不過我認為要看狀況而定
看樓主提供的描述,純以當前文字線索判定,還是分了比較好

理由是
十年的感情比不上一個禮拜不到的相識?
女方為了要與對方相見還百般計謀,打球?跟同事出遊?
而且還倒貼幫對方付開房間的費用?

看來,應該是迷上了,挽回也只是暫時的...沒人能預測之後他們是否會藕斷絲連,還是女方會另起爐灶

"這兩天她對我特別的好, 好到讓人心碎. 如果我什麼都不知道,該多好......"
她當然對你好阿,偷完腥的小貓總是會裝乖巧,別被騙了比較好....

還好才60天,也真的還沒有小孩的負擔,早斷早好....亦可好好觀察她分開後的舉動(如果愛意超越一切的話)

最後
有沒有那麼扯阿!
就算外型高大健壯也不至於一個禮拜就搞定女方,而且女方還快結婚了耶
對方是很帥嗎?還是多金阿(要女方付帳,應該不可能)
還是你們感情本來就不穩呢?剛好被趁虛而入......

加油吧!最後的決定仍是在你身上
好好的想清楚,尋找對自己最好的結局是最重要的
首先...帶好你的資料跟證據..

到辦理刑事法院門口前..旁邊有個像你家大門電鈴的東西..給他按下去(新聞有看過政府官員作秀時按的那個..知道

吧)........你去按的時候我可以充當記者幫你拍一下照!!= ="

然後等會有法警過來帶你到窗口簡單的作個記錄跟問話..

然後會再帶你到房間直接跟法官對話..

然後一併付上你的證據(包括有身份證..結婚登記證明..戶口驣本..通姦證據)等等..

然後你的案子就會開始進入流程囉...

一切等待法院再次傳訊你跟你老婆..很快!不會等太久..

切記..這一切都要讓他跟她得到教訓不要心軟..男的記的要附帶民事賠償..幾百萬應該不可能(除非你跟你老婆生了孩子但爸爸不是你是他..這種更悲哀!!)..但幾十萬跑不掉!

最後他們2個都會背著妨害家庭的罪孽終其一生..

而你呢..用時間繼續醫療傷痛..再次強韌的活出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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