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okia wrote:不知他老婆看到文章怎(恕刪) 家裡的孩子偷了東西是要教還是要放任???這樓沒有女人為難女人只有一個受感情詐欺的被害者眼淚和加害者的無所謂打著單身,詐騙感情本就是惡是惡,是錯,就該付出代價。
Elizabeth chloe wrote:家裡的孩子偷了東西是...(恕刪) 就是阿這年頭,怎麼還有人喜歡檢討受害者。加害者都沒關係,是受害者不小心不應該導致的。覺得他老婆也是受害者,第三者也是。不申訴放縱他這樣,以後可能騙人還有第四者,第五個受害者出現。
茉莉~* wrote:就是阿這年頭,怎麼還(恕刪) 是啊其實我本來很想把這文轉到該公司去的我不知道該公司要怎麼允許有這樣品德的人擔任管理之職?但,我覺得這件事應該讓樓主來決定。至於講到妻子這個角色如果她已經習慣了他的使惡詐欺那就是一種放任若她會承受名譽上的傷害那也是她當初選擇放任的結果因因果果因因果果女人是不該為難女人但惡行,是包不住的。今天不是他出去花錢喝茶,或跟知道他已婚的人搞婚外情他是有意的詐欺善良無知者這個誠信在滅失的社會,總得做些什麼守護善良有時侯,就是少了一股力量,重整這個社會的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