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文章已刪除


拉拉靜 wrote:
第一次發文,可能排...(恕刪)

這種人還能交往嗎?說不定在社會新聞就會看到出事了,他選分手是放你一條生路,說不定你以後會謝謝他!

拉拉靜 wrote:
第一次發文,可能排...(恕刪)

感覺起來妳好像只是他洩慾的工具.
分手是對的.

拉拉靜 wrote:
第一次發文,可能排...(恕刪)


分手吧!!!

他要的妳給不起~

總不能家裡沒飯吃天天吃外食吧!!!

男生有點太過了,居然為了這種事情肢體衝突~

分一分就好了啊!!!!

拉拉靜 wrote:
第一次發文,可能排...(恕刪)

為什麼這種人都有女朋友

拉拉靜 wrote:
回16樓!!先撇開...(恕刪)


性這種東西!!! 是需要契合的!!!

不要說有愛無性這種東西存在...

除非男的性無能!!! 女生性冷感!!!!

不然性與愛本來就是並存!!!

一個禮拜1~2次根本就是基本的需求而已...

妳沒有辦法配合~ 再會忍的男人都會崩潰!!!

如果這個男的又沒有辦法自己找地方排解!!!

有的男人就是要有愛才能有性!!!

有的女人就是天生冷感不想!!!

妳不願意的情況是甚麼,在這裡也不去探討了,不夠愛他、不喜歡性愛...

種種原因~ 再來男生又會動手~ (但我覺得妳沒有把事情的經過說得很公平與完整)!!!

既然妳這樣害怕與煩惱!!! 為什麼不分手搬出去???

這個男的也不夠好!!! 就算為了這種事情也不應該語言暴力再加上肢體衝突!!!

分吧!!! 我不懂為什麼妳還給他選擇??? 妳搬出去???就不分手? 還是分手妳就不搬?

我不懂妳不分手的原因是甚麼??? 妳自己也沒有很想分開不是??? 這樣不等於一直陷自己於不利的情況???

妳自己本身也有很大的問題!!!!!!!!!!
同意16樓說法,趕快分手,而且樓主的問題不亞於她男友

這差不多就像跟女友說要一起出國旅行,規劃好很多,到了出發那一天

跟她說心情不好不爽去了,基本上做不到就別答應

如果是身體不適很痛還能理解,心情不好?

我該說什麼呢

我要是男方直接分手閃人,我沒那個閒空一直應付妳的心情不好

那我心情不好時誰應付我

而且我真的覺得女人很喜歡把性當成一種給人的恩惠

連性奴都出現了,今天要是換成女方需索無度

免不了就是被網友說這個男人太沒用

說真的不用這麼累,早點分手不要虐待彼此,男的花點錢外面找

女的也不用這麼勉強的應付





kgikgikgimit wrote:



婚前一星期2次...(恕刪)


之前最少最少每個月都還有4次。
12月、1月大概只有三次
01潛水員 wrote:
從文章論述來看,
好...(恕刪)


那天的情況是因我不想再繼續爭吵下去,想說如果先離開視線範圍也許會好一點,才拿了包包出門⋯⋯只是沒想到他會做出後面那些事
分手是對的

他需要一個懂享受性愛美妙的女人

妳需要一個清心寡欲的無慾男

不過能配合你的男人可能有點難找

還有就文字敘述,請問哪一句有暴力傾向?

妳說要搬走又拿男家鑰匙,男方拿回來有何不對?

除了那句話比較沒品外,其他我覺得還好

還有幫妳打包叫妳來拿,而不是全部丟掉

我覺得他還沒失去理智

我真的覺得台灣社會把女權給擴大化了

才導致現在一堆女人什麼狗屁理由都可以亂告男人性侵

男人要好好保護自己,最好自己要有行房紀錄器

還是早點分手吧,對彼此都好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