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靜 wrote:回16樓!!先撇開...(恕刪) 性這種東西!!! 是需要契合的!!!不要說有愛無性這種東西存在...除非男的性無能!!! 女生性冷感!!!!不然性與愛本來就是並存!!!一個禮拜1~2次根本就是基本的需求而已...妳沒有辦法配合~ 再會忍的男人都會崩潰!!!如果這個男的又沒有辦法自己找地方排解!!!有的男人就是要有愛才能有性!!!有的女人就是天生冷感不想!!!妳不願意的情況是甚麼,在這裡也不去探討了,不夠愛他、不喜歡性愛...種種原因~ 再來男生又會動手~ (但我覺得妳沒有把事情的經過說得很公平與完整)!!!既然妳這樣害怕與煩惱!!! 為什麼不分手搬出去???這個男的也不夠好!!! 就算為了這種事情也不應該語言暴力再加上肢體衝突!!!分吧!!! 我不懂為什麼妳還給他選擇??? 妳搬出去???就不分手? 還是分手妳就不搬?我不懂妳不分手的原因是甚麼??? 妳自己也沒有很想分開不是??? 這樣不等於一直陷自己於不利的情況???妳自己本身也有很大的問題!!!!!!!!!!
同意16樓說法,趕快分手,而且樓主的問題不亞於她男友這差不多就像跟女友說要一起出國旅行,規劃好很多,到了出發那一天跟她說心情不好不爽去了,基本上做不到就別答應如果是身體不適很痛還能理解,心情不好?我該說什麼呢我要是男方直接分手閃人,我沒那個閒空一直應付妳的心情不好那我心情不好時誰應付我而且我真的覺得女人很喜歡把性當成一種給人的恩惠連性奴都出現了,今天要是換成女方需索無度免不了就是被網友說這個男人太沒用說真的不用這麼累,早點分手不要虐待彼此,男的花點錢外面找女的也不用這麼勉強的應付
還有就文字敘述,請問哪一句有暴力傾向?妳說要搬走又拿男家鑰匙,男方拿回來有何不對?除了那句話比較沒品外,其他我覺得還好還有幫妳打包叫妳來拿,而不是全部丟掉我覺得他還沒失去理智我真的覺得台灣社會把女權給擴大化了才導致現在一堆女人什麼狗屁理由都可以亂告男人性侵男人要好好保護自己,最好自己要有行房紀錄器還是早點分手吧,對彼此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