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雪月戀 wrote:
懷孕,這一件事是兩...(恕刪)
你不能假設感情或婚姻一開始到最後必然是成功的
假設人一定不存在質變
你才有辦法談這個問題
假設你活在一個父母感情破碎的家庭
你媽告訴你
因為你有一個不負責任 只會生不願養的爸爸
我不想擔負那一半的責任
所以做老娘的我要拋棄你
如果你尚在我肚子裡
我毫不猶豫選擇墮掉妳
你會做何感受?
當一個做爸爸或做媽媽的
失去為人父母的格
這個不負責任的父或母本就不在負責任那一方的家庭計畫之內
縱然被辜負的那一方擔負了全部養兒育兒的苦楚
對孩子也不應該說成是"委屈"
因為孩子無從選擇父母
更不可能被父母撕裂或切割
你會說出這樣的話
無非是如同舊時代的女性思想一樣
認為自己只有負責生的價值
而不認為自己是孩子的生母
你們一定都念過書 受過教育 也有謀生能力
台灣女性真的隨時代進步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