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貓小姐 wrote:其實我曾經約過幾次大...(恕刪) 身體是樓主的, 但有伴就要尊重, 否則又何必交男友呢, 單身後想怎麼約都可以, 樓主可以把約炮事蹟告訴男友, 你的男友會做出決定的, 妳連分手二個字都不用提~
其實還滿同情樓主的,只因為是女性的身份問這個問題,就被大家批到不行,尤其許多男性連難聽的用詞都出現了,簡直莫名其妙!同樣的話題,若是男性發文,大家馬上叫開版樓主去喝茶、吃魚,甚至樂於資訊分享,兩套不平等的標準。既然樓主可以接受性愛分離,就自己默默去做開心的事就好,不必在這裡被大家批判、謾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