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isegirl wrote:Exactly立遺囑不是三五分可以完成的事情~...(恕刪) 立遺囑若包括路程,等車,等人,聊個天,寫文件,校對,上廁所,律師問話,錄音,錄影,用印...等等應該要半天了靠北,90幾歲的阿罵消失半天都不知道丫?
tomexou wrote:房子的事,我覺得姑...(恕刪) 我認為財產是要在世時就要分好。你有沒有想過你的獨裁體制可以維持是你個人能力優良要是有一天你不幸發生意外比父母先離世〈沒惡意請見諒〉那之後的事情呢???
無法僅憑版主的一篇文章斷定是非曲直,但文中所述有幾點感想我想與版主分享或討論從文中感覺似乎有些重男輕女且把姑丈視為外人1.為何祖母遺囑不能由外孫女帶祖母去?既然祖母都願意由您表姐陪同她前往辦理這麼一件重要的事,也許祖母對她的信任或珍愛不下於對令尊三兄妹或版主,不知令尊是介意外孫女這身份的"外"還是"女"?? 但對祖母而言她仍是孫。而且沒有任何法令或民族習俗有規定外孫女不能陪同前往訂立遺囑。在您表姐的說法"祖母要她不能說"、"祖母簽署遺囑時您表姐沒進去看"這些也都合乎常理,除非令尊與您有任何明確證據說其實是表姐壓祖母去(甚至是姑姑授意),否則只是讓人感覺就是令尊氣頭上對姑姑跟表姐的無理責罵,如果涉及不當言詞,姑姑與表姐是可以告令尊的。2.為何娘家財產在處理時,女婿不能表達意見? 在您所述裡面,我看到的是太太(您姑姑)與女兒(您表姐)被大舅子沒有憑據的怒罵後,身為丈夫跳出來謢妻謢女,為自己妻小討公道。 所以您要姑丈不能表達意見所憑為何? 是因為他跟你們家沒有血緣關係? 還是因為他在法令上沒有繼承權? 難道因為這些理由連妻小被人罵了也都不能謢? 更何況若是因為法令上的繼承權才能有發言權,那版主也沒有繼承權,應該不可跟姑姑吵與房子有關的事,否則會被認為別有居心(這點也不用解釋了,看大多數版友看完您文章的反應便知)。也許您真的不捨爸爸跟姑姑吵,但我建議您不可否認的已經身為利害關係人,中間人這檔事還是不要由您來做,很難讓人認為您能保持公平公正的。3.既然沒有憑據證明那份遺囑並非祖母之本意,那祖母一則對您夠好了(比對姑姑、叔叔、表姐好),二則看起來祖母是疼愛您姑丈與表姐的,而且姑姑一家只是在爭取保障,令尊與版主是有孝心的大哥或長孫,如果能夠退讓,不也算是能延續祖母的心願嗎?PS:看起來是叔叔一家得到的權益最少....結果還得看著自己哥哥跟姐妹吵成這樣,應該才是最有這篇標題的無奈感受的人吧?
kimhsieh wrote:只有一個舅舅,排行...(恕刪) 嗯!但 小舅自己不會念姐姐之情。譬如有三億好了,拿出三千萬來分給姐姐們。兩億七千萬 每一年光定存利息就 280萬左右了‧‧‧-那小舅有利用這筆錢 賺更多錢嗎?(正當行業)還是類似鋼鐵人 蝙蝠俠之類用這錢行俠仗義?或最基本的 不奢侈 不買塵世間那些沒意義的賓士 bmw 豪宅 或把妹 酒店等等,依然過很清淡一般人的正常生活?還是會沾染菸酒賭毒 或奢侈 或名車 或把妹 或夜店 或酒店等等非常糟糕的惡習?(通常比較有可能被人設計去被詐賭 然後很快就被詐光?)
kimhsieh wrote:以我媽為例,外公走時,留下的地產價值好幾億,結果我媽跟我五個阿姨一人只有現金20萬,其他全歸我小舅...(恕刪) 小舅拿到的是地產不是現金,別被誤導說小舅拿出幾千萬很容易。何況早前幾年的遺產稅高到40~50%,好幾億的遺產,可能要拿兩三億現金去國稅局,一般人就算有幾千萬定存都還繳不出來。雖然房產都歸小舅有些不公,但傳統觀念地產就是傳子,傳給女兒到下一代土地就變外姓的了。而且小舅的現金應該繳稅就很勉強、沒能力再彌補姐姐。
我想樓主應該也知道上法院後的情形,google 一下大概就知道結果了樓主心中的那根刺,就是"被姑姑要求設定"這件事擔心日後輪迴式的與姑姑後代糾纏.......我們都不是律師,建議可以請教律師,如何針對這一塊做出對你家也有保障又可以讓姑姑也不用提心吊膽律師的手裡是真的有很多法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