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kkonen Hsu wrote:
我前妻發生外遇的時間點是在102年8月-103年的4月間
那不就結婚一個月就外遇,
當時孩子8個月,
所以先生小孩才結婚囉!?
Raikkonen Hsu wrote:
前妻外遇是102年8月-103年的4月
認識現在女朋友是103年5月
前妻離婚是103年的9月
103年4月抓到前妻外遇,開始花天酒地,
5月認識女友,
7月跟女友上床,
9月跟前妻離婚,
其實樓主進度很快啊!!
不是質疑事情的真實性,
而是單方面說詞其實都不會看到自己的錯誤,
像樓主現在這個女朋友,
跟有婦之夫懷了孩子,
這不是很像前妻在走的老路嗎?
真的以後不會再讓樓主又受一次一樣的傷害嗎?
能不能整理個時間軸出來,
不然疑點重重!!
Gary2013 wrote:
那不就結婚一個月就...(恕刪)
進度不是快而已...是非常快...大概是我有生以來被最多女人包圍的一段時間
大大可能沒經歷過這種傷痛,無法體會經歷這種傷痛的人精神上會有多大的折磨
當時認識我的朋友說我整個性格完全轉變
大大可能無法體會什麼樣的傷害會大到只把女人當成貨物看待...
不過我付出的代價也不少...在發現她外遇這個事實到我走出這傷痛
我付出了上百萬的代價,只換得了夜夜的快樂醒來後的空虛
這故事後半段會說到我性格轉變之後做了一堆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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