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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我相信的婚姻.,如今我只能唱著綠光(文長1月31日更新...)

確定所生的小孩是樓主的?
上帝會選擇原諒的.
Raikkonen Hsu wrote:
我前妻發生外遇的時間點是在102年8月-103年的4月間

那不就結婚一個月就外遇,
當時孩子8個月,
所以先生小孩才結婚囉!?

Raikkonen Hsu wrote:
前妻外遇是102年8月-103年的4月
認識現在女朋友是103年5月
前妻離婚是103年的9月

103年4月抓到前妻外遇,開始花天酒地,
5月認識女友,
7月跟女友上床,
9月跟前妻離婚,
其實樓主進度很快啊!!

不是質疑事情的真實性,
而是單方面說詞其實都不會看到自己的錯誤,

像樓主現在這個女朋友,
跟有婦之夫懷了孩子,
這不是很像前妻在走的老路嗎?
真的以後不會再讓樓主又受一次一樣的傷害嗎?

能不能整理個時間軸出來,
不然疑點重重!!
不用太認真啦...還去追究細節咧



00000000000
Gary2013 wrote:
那不就結婚一個月就...(恕刪)


進度不是快而已...是非常快...大概是我有生以來被最多女人包圍的一段時間

大大可能沒經歷過這種傷痛,無法體會經歷這種傷痛的人精神上會有多大的折磨

當時認識我的朋友說我整個性格完全轉變

大大可能無法體會什麼樣的傷害會大到只把女人當成貨物看待...

不過我付出的代價也不少...在發現她外遇這個事實到我走出這傷痛

我付出了上百萬的代價,只換得了夜夜的快樂醒來後的空虛

這故事後半段會說到我性格轉變之後做了一堆蠢事....

Raikkonen Hsu wrote:
這是一個我自身經歷的故事...曾經我以為的婚姻根本不是這麼回事

我一度搞不清楚女人到底要的是什麼....

經歷了這段婚姻,我得到一個結論....

"妳要的我給不起 我要的妳做不到"

奉勸想結婚的男女...先試試看同居吧

同居能看出一個人的真面目,而省去了婚後發現再來容忍的麻煩...(恕刪)



哇.........

這是八點檔吧............
非常人的經歷,樓主也走出來了,祝以後順順利利

Raikkonen Hsu wrote:
進度不是快而已.....(恕刪)


樓主..我好期待下半篇文章..
有新聞連結嗎??
嘲笑我們認為常識缺乏的事,是為了凸顯自身的優秀,好讓我們在複雜的社會中,逃避自我其實很無知的事實。
節哀阿....
看大大也是有錢人家
為何出庭不請個律師幫你
可以免去這麼多地雷
希望樓主你可以快點度過~~~這一切!!
可以拍嫁妝2.0了,樓主保重
Raikkonen Hsu wrote:
這是一個我自身經歷...(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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