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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跟交往的對象說「如果我們結婚,可以不要做愛嗎」

是不需要用到不履行同居義務這條,但可以用1052這條訴離。

Gugugu wrote:
但這幾條都跟不履行...(恕刪)
你這樣說是違反善良風俗,契約無效。

~yucheng~ wrote:
感覺樓主只是急著找...(恕刪)
不要害了對方.

拜託...............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最近跟一個男生交往...(恕刪)
感覺樓主應該找個會互相關心的室友就足夠了,也不用結婚了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最近跟一個男生交往...(恕刪)



才交往一個月,我覺得妳還放過妳男友比較好

妳希望他與你分手,為何不自己提出






我只有一個問題想請教樓主

如果,以上的提議您未來老公都接受

然而有一天,妳遇到一個讓你激情如火的男人,而您跟他有過一夜

接下來妳會怎麼做呢?

是否想過您老公的感受?


ps.別說不可能遇到唷,世事難料啊!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說真的,我心裡希望對方跟我提分手,我文章中也提到跟沒有感覺的人生活在一起,我寧可自己單身一人


妳是一個誠實、而且忠於彼此的女人
十分難得、難見

他如果夠愛妳,他會答應你
也許最終妳會因此,而愛上他

祝福你們喔!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最近跟一個男生交往,...(恕刪)

其實我覺得你主要是希望男生知難而退
你"潛意識"應該根本不想跟他結婚,所以拋出這樣的條件
要是他真的答應了,你真的會嫁給他嗎?
有句話叫日久生情,
有建立在慾上面的性愛,也有建立在情上面的性愛,
如果他真的很好,相處久了,你未必會排斥和對方有更親密的行為
為什麼要在交往一個月就決定要一輩子禁慾?
另外禁慾是指親親抱抱都不行嗎?
當然對方如果有些奇怪的狀況,例如像某些地方長刺(我是沒看過啦,隨便舉例)
所以你不想跟對方有親密行為,倒是合理些
結婚不要做愛, 就像肉放進狗口中,又不準吃掉,太殘忍!!

當成做家事,在床上xx 可以看報紙,滑手機的!!
既然你沒有要他的$

那你單身會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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