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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買房及女友(請大家給我意見,感謝)


foyang wrote:
是我做錯了什麼事嗎?


選錯了
小倆口假如再加2個小孩好了,也才4人

住4人不需要住到透天吧!

買個大樓的一戶,買個500萬的就好啦!然後房子登記你的名下

這樣子你就不用擔心房貸生不出來,也可以順利的結婚啦!



除非你是想買透天將父母及兄弟姊們全住一起

然後叫女友付一半房貸拿一半產權

那如果我是你女友的話我也不肯~~
foyang wrote:
我沒有要筆戰或取暖,...(恕刪)

請問後來是結婚還是分手?

2015-2016買房的話
至今身價已經接近翻倍了吧
你女友有後悔嗎?

foyang
wrote:
我沒有要筆戰或取暖,...(恕刪)


應該子孫滿堂了!
覺得樓主現在的狀況不適合結婚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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