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夜白 wrote:
謝謝大家的關心,他應...(恕刪)
唉不幸被我說對了,標準見笑轉生氣
不過早點知道也好
照夜白 wrote:
去年的11月,家裡收到一張測速照相的罰單。
我先生在仰德大道超速被照相,因為車子登記的是我妹妹的公司車,所以罰單被我妹妹轉交給我。
因為職業習慣,我第一個反應就是看違規地點,心裡立刻有了疑問,依照他的班表當天應是在總隊部開會,
不該出現在陽明山。接著又多看了兩眼,發覺照片中副駕駛座上有另一個人,隱約是長頭髮。
我質問他時,他先是說我神經質,打死不肯承認副駕有人。只說自己開完會後想去陽明山散心。
接著拗不過,又說是跟一起開會的同事(男性),去吃飯。
等到我請他說出是哪位同事時(因為我們雖在不同單位,但都是同一種性質的公職),所以就算我不去確認,還是希望知道到底是哪一位學長。
結果他開始大發脾氣,又是那一套我給他很大壓力的,當時他就曾經很不負責的方式說,既然我不信任他,那乾脆離婚好了.......。我不想離婚,所以這件事情不了了之。
今天晚上我終於傳了簡訊給他,跟他說如果他覺得需要彼此分開冷靜一下,那我尊重他的想法。結果兩分鐘內,他馬上回傳說:好,那他要搬出去。
這時我才真的發覺,恐怕他是已經有了除了家以外去處。
照夜白 wrote:
結果他開始大發脾氣,又是那一套我給他很大壓力的,當時他就曾經很不負責的方式說,既然我不信任他,那乾脆離婚好了.......。我不想離婚,所以這件事情不了了之。
今天晚上我終於傳了簡訊給他,跟他說如果他覺得需要彼此分開冷靜一下,那我尊重他的想法。結果兩分鐘內,他馬上回傳說:好,那他要搬出去。
這時我才真的發覺,恐怕他是已經有了除了家以外去處。
剛剛我父親找我談,我終於忍不住哭了。
很難過,我還一直想要試著努力,因為我把他當家人。誰知道他這樣絕決的處理,他把我當nothing!
真的很哀傷,
還要在父母面前表現堅強,要不然他們會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