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dday wrote:妳的論點實在太可怕了願打願挨所以死掉一個人剛剛好而已?我的媽呀,感情本來就是願打願挨,但死掉一個人這已經超過願打願挨的程度了好嗎! 所以凡事不可太過太過就會緣分早盡就會有風險因為你不知道會遇到的是良人還是狼人我猜樓主說的剛好應該只是這個意思並沒有活該的意思
異鄉苦工 wrote:所以凡事不可太過太過...(恕刪) 沒錯~給予有兩種,一種是心甘情願,一種是不甘不願為了達到目的一旦緣滅他/她會不甘於付出太多而沒得到回饋所以還是盡量做到交往時AA,因為你不知道到會遇上什麼人
Alfa20070128 wrote:如果交往中,女生如果都不讓男生出錢,她很有可能不會遇到這場劫難 不認同+1男生自己心理有問題,跟 都讓男生出錢沒有關係(更何況事實上真的都是男生出錢嗎?)就算今天都是女生出錢~要分手~心理有問題的男生也會不甘心而下手!男生OS:我不把你處理掉,那你去幫別的男人付錢怎麼辦!又就算今天是各付各的~要分手~心理有問題的男生也會不甘心而下手!男生OS:我不把你處理掉,你就要去跟別的男生好了!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心理/思想有問題的人,對方怎麼做他都會覺得不甘心
cheesecakelily wrote:別找藉口把那男生的行...(恕刪) 沒有什麼要把殺人合理化大家只是探討出當今社會的兩性現象而已媒體只報殺人但殺人背後的真相又為和?觀念不對 情殺只會一再發生 尤其是現在這種亂世..
跟錢沒有任何關係,跟人比較有關係,難道鄭捷殺的那些人都有拿到鄭捷發的錢嗎?有暴力傾向的人,有殺人想法的人,跟有沒有拿他的錢,關係並不大,張彥文會殺人,主因是女方要分手,想跟他切乾淨,而張並不想分手,張在殺人前的想法應該是...我得不到,別人也別想要得到!如果錢是殺人的主體,那麼在殺人之前...應該會一再要求把錢還來,把送給女方的物品要回來,然後女方一再的不還錢,不給物品,因而殺人,那麼動機才會是金錢,而不是一再要求復合吧!這一點說不通丫!對張而言,殺人的動機,在於何種人事物對其比較重要,如果金錢比較重要,那麼當對方給予金錢後,並不需要殺人,但如果人比較重要,則在女方無法給予滿足時,就可能會殺之。
yungchih69 wrote:然後情感EQ 低低的火山孝子宅 人財兩空之下 (張彥文筆錄中提到,有位K先生介入他們的感情;為了挽回林女的心跟家裡借10萬元 去日本旅行,加上自己的積蓄40萬全部玩光,但最後仍是徒勞無功因為 公主 "有遠見"肯定K先生 是高富帥的一員 覺得跟宅王沒"錢" 途)求復合不成 就來個同歸於盡!!! 筆錄出來了果然和金錢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