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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將來的日子, 難道就要將回憶全部刪除!!!

phil4900 wrote:
  如果她想留,OK...(恕刪)


你說到重點了
沒有人可以接受另一半拿出那種東西在自己面前緬懷的
所以要收可以
我贊同另一半必須尊重你保留這東西的權力
但是反過來說 別讓另一半看到去影響你們之間的感情是你應盡的義務
那是你的回憶 不是你們的
發文者就是太不重視這事情被發現了
才會搞成這樣

前面有些人說會對這種事情有氣的人是幼稚的
我倒覺得 不顧另一半的感受 不好好處理這事情的人
幼稚程度不遑多讓

史萊姆王 wrote:
但是反過來說 別讓另一半看到去影響你們之間的感情是你應盡的義務
那是你的回憶 不是你們的


沒錯沒錯!!!
我光是看到老公fb塗鴉牆有他ex的足跡就很不爽了 (不過是他們以前交往時的留言, 非現在還有聯絡),
看到的感覺真的很難受, 腦海還會一直repeat.
將心比心吧!
真的要好好安撫老婆!


dukkha wrote:
就像回憶藏在內心的某個角落,把這些東西藏在像老家或銀行保險箱等等沒人找得到的地方...(恕刪)



我舅就是把這些東西放在我爸媽家,像我有時整理老照片時會看到

原來1980年代的大學生打扮穿著是這樣的...^_^

我老婆則是放在箱中,去年無意整理到時.我跟她反應.她拿起來看看就笑笑

沒想到我年輕時是這樣,會講這些話


=============
該是妳的就是妳的,會跑的就是會跑,關的住人關不住心
史萊姆王 wrote:
你說到重點了
沒有人可以接受另一半拿出那種東西在自己面前緬懷的
所以要收可以
我贊同另一半必須尊重你保留這東西的權力
但是反過來說 別讓另一半看到去影響你們之間的感情是你應盡的義務
那是你的回憶 不是你們的
發文者就是太不重視這事情被發現了
才會搞成這樣
前面有些人說會對這種事情有氣的人是幼稚的
我倒覺得 不顧另一半的感受 不好好處理這事情的人
幼稚程度不遑多讓...(恕刪)


樓主都說是回老家找箱子的時候才忽然發現的,可以解釋為是一個被遺棄在某個角落的東西,裡面裝著早就已經被束之高閣的回憶,就因為這樣跟另一半起衝突,樓主何其無辜!

不要把「尊重另一半感受」這種事情無限上綱了,
這件事情如果說樓主的另一半能夠理解「每個人都有過去」,
而不是情緒化的把「無心的遺留」超譯成「有心的緬懷」,
然後還自私的要求要把東西丟個乾淨,爭吵才不會發生
為何現在反而倒果為因,變成把東西丟掉避免另一半不舒服是樓主的義務了?
真正的問題是,另一半有啥資格去干涉這件事?

這種事情我也有經驗了,我某一任前女友在與我一起回老家度假時,
在我房間的抽屜裡發現學生時期女友的信件和照片,結果也因此鬧了脾氣,要求我丟掉。
我沒有丟掉的原因是因為「沒有一定要丟掉的理由」,而不是「我要留著緬懷」,
女友認為我不丟掉肯定是會懷念,但我卻認為我只是沒想到要丟棄,不代表會懷念,
講難聽一點,如果真的會懷念,我就算不需要看到任何東西也能回想,
結果女友只因為看到一個沒丟掉的東西,就質疑我的「保留動機」,
這種舉動一就已經犯了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過錯,
其後要求我要丟掉,以證明我沒有在懷念,二就犯了以自己的價值觀強硬的要求別人接受的過錯,

之後為了停止爭吵,我就算在怎麼覺得丟掉根本就是模糊焦點又沒有意義的行為,
我仍然把東西清的乾淨,以為這樣能夠求得耳根清靜,
結果事實卻不是像我想的那樣,爾後有事沒事就拿這件事情出來酸我,
認為我一定是有懷念前女友的習慣,不然幹嘛留著那些東西,
不論我如何辯駁都無法改變他這種自以為是的認定,
結果就是一提起來就吵個沒完!
況且我也不是沒從他的家裡看過她與前男友的合照,我也不過就是不以為意的笑笑,
還開玩笑的表示他以前的造型很村姑,我並沒有因為同樣的問題而造成她的困擾,
我留給他很舒適的空間,而我的確也認為留著甚麼根本無傷大雅,
那改變不了他有過去,而現在是屬於我的事實,
所以問題核心在於:「給人一個基本尊重,那甚麼架也不會吵」
而不是:「要求別人去顧慮你的感受」,因為你事實上根本沒有資格不爽!!
男人都已經把過去放下了,跟你在一起,結果要因為這種事情拿出來吵架,沒放下的反而是女人!

其他樓有人提到連FB看到都會不爽,
我更覺得好笑了,如果連這種要往回翻不知道多久才能看到的貼文而生氣,
要不要乾脆到幼稚園找男友算了,保證不會有過去!

後來我跟某位前女友說:如果你一定要一直用小人的心態質疑我會懷念過去,而不是把重心放在彼此的現在和未來,那麼就歡迎你成為我的過去,就能享受到你認定的被我懷念的感覺!


承認吧
兩性之間如果你越能理性,代表愛情的荷爾蒙分泌不夠

也就是那不是你的最愛...或都說沒那麼愛...或者是愛自己更多,就是這麼回事
inconceivability wrote:
呵承認吧兩性之間如果...(恕刪)


從生物學的角度上來看,
當愛情產生時,人體內會產生某些化學激素,
這些激素會讓人體產生類似麻醉劑或是迷幻藥的症狀,
其症狀包括:興奮、心跳加速、血壓增高、心情愉悅、自信心膨脹、行動力增加...等等,
簡單一點說,這些總總讓人體感到愉悅的作用,都是激素所造成的,
其副作用在於:人會因為戀愛而降低判斷,
其中最重要的兩個激素為:PEA和dopamine,
PEA是一種神經興奮劑,會讓人體產生上述的症狀,
當這種激素分泌過剩的時候,就會讓人產生「來電」的感覺,
因為自信心膨脹的結果,容易讓熱戀中的人輕易給予戀人承諾,
而戀人即便不一定相信,但多少也會對於承諾有所期待,
隨時都會有飄飄然的愉悅感,
而PEA最大的問題在於:
它會抑制大腦中掌管注意力和記憶的區塊的活動力,
也就是說:談戀愛讓人變笨了,

dopamine是一種腺素合成物,為中樞遞質的一種,
作用跟PEA類似,能讓人體愉悅,血管擴張,流量增加,
另外也能增加後葉素的分泌,能消除緊張和抑鬱,
當戀人擁抱時所產生的滿足感和安全感,和這種物質有密切關係,

我必須很遺憾的告訴各位女性,
這些足以讓人體產生戀愛的激素,是會慢慢消退的,
人體本身是個極具平衡性的生物體,
當人體因為外在條件而讓某些激素分泌過剩時,
人體會自動停止產出,以避免產生潛在性風險,
也就是說,你的身體並不會讓你因為談戀愛而繼續蠢下去,
激素的分泌,會讓人產生了自信,同時也會出現偏執,
喪失客觀的思維能力,缺乏邏輯感,
這個時候的戀愛是美好的,
你不會挑剔你的伴侶,因為你缺乏判斷力,總誤以為自己可以忍受缺陷;
即便不順路,你也會繞到她公司等她下班,大半夜願意失眠為她送宵夜,
因為你的心情隨時都處於亢奮狀態,行動力大增,
而缺乏行為前的效益考量;
因此在熱戀期間,你總是感覺情人甚麼都好,自己甚麼都願意做,
但關鍵問題在於:
這些促使你產生迷亂的物質,在人體內的濃度不可能一直保持在高水準,
當這些激素經過人體自主平衡而減退之後,
取而代之的是:愉悅感降低,判斷力回復水準,
你開始可以評估行為效益,開始可以用更合邏輯的角度判斷伴侶的總總問題,
你不會再義無反顧的繞遠路接送她上下班,
因為你認為塞車比載人更浪費時間,而且晚回家車位難找,
你不會再期待每天熱線你和我,因為你不可能總有話題跟她瞎扯蛋,
而且電話費有夠貴,
你不會再大半夜還跑去幫她買宵夜,因為你知道隔天要早起開會,
你不會再整晚把手臂借給她當枕頭睡,因為你知道再讓她躺下去,
你很快就會因為手臂血液不流通而組織壞死,搞不好還得截肢,
你會從一條棉被兩人蓋,變成一人分發一條棉被,
因為你知道睡眠的品質會直接影響到你隔天工作的品質,
你會開始厭倦人擠人的電影院或是動物園,
你會開始對任何需要花錢表達心意的節日冷感,
你的專注力會從伴侶的胸部轉移回到硬碟,
你會慢慢的開始無法忍受伴侶的某些缺陷,
你會發現自己的耐性逐漸恢復正常,包括性欲也是,
但在伴侶眼裡卻會看成是你的耐性降低了,至少是比熱戀時來的低,
你會發現當初伴侶吸引你的特質,逐漸轉變成你厭惡的特質,
當以上總總狀況發生時,
代表著,原本甚麼都好的戀愛關係,轉變為條件式的評分量表,
原因只不過是:你完全恢復理性了,而且這完全是正常的生物行為,
現在,你可以完全了解,女人心目中那種永遠保持激情的理想戀愛,是何等遙不可及

那麼,這種激素能夠維持多久?
根據個體的差異,平均約只能維持4到30個月不等,
而且濃度是隨著時間拉長而不斷降低,
不過,成熟的個體會用健康的方式去維持兩人的感情,不成熟的個體則反之,

科學已經證明因為激素造成神仙美眷不可能存在了,
能讓兩人走到最後的,是對彼此的尊重以及兩人行為間培養出來的習慣,
當科學所定義的愛必定消失的情況下,要如何靠做人的尊重去維持關係,那才是根本,
還在用「因為不夠愛」來為「拒絕尊重」找藉口,扣男人帽子嗎?我笑了....
GOO這麼多...

感覺得出來,跟兩性沒什麼關係,有人就是自我主義比較重...

Jason kid wrote:
樓主都說是回老家找箱...(恕刪)


樓主是老婆,不是女友..如果只是女友的身分,有可能變成ed, 老婆就是家人,是做了決定後半輩子最親密的人
如果是男友要求我把前男友的東西丟掉,我不會甩他..但如果是老公,彼此的家庭和生活都已經互融,
甚至一起有愛的結晶.已經為人夫為人父,最重要的不是自己的感覺,是整體家庭的運作和維持...在自己底線
之內,我會斟酌事情的嚴重性和平常和老公的互動,適度的退讓..雙方為了維持這個屬於自己的小家庭,勢必都做了很多努力很
多包容,一個家庭裡最重要的不是去硬爭對錯,而是通盤考量..有時候老公退讓一點,有時候老婆退讓一
點,有時候孩子退讓一點..在大家都能接受的點之內..尋求平衡

給樓主一點建議,畢竟幸福家庭得來不易..


路人ez wrote:
已經為人夫為人父,最重要的不是自己的感覺,是整體家庭的運作和維持...在自己底線


我HIGHLIGHT這句就好,然後請您拿這句問問您自己:「看到這些另一半ex的東西不爽,算不算是自己的感覺」?

然後我再問按照本樓案例:您認為為人夫不能把自己的感覺當成第一,卻要當自己感覺不爽要求人家把東西丟掉,算不算是雙重標準?不是說感覺不該擺第一嗎?

然後我再問:如果都已經結婚了,整個人都是你的了,卻要把無法改變的過往當成眼中釘,算不算是無聊?



inconceivability wrote:
GOO這麼多...感...(恕刪)


嚴格要求自己「不要隨便用自我價值找別人麻煩」,的確是一種很重的自我主義,因為相對來講,自己當然也不想被別人找麻煩。

但「都不肯要求自己要合理的對待別人,只會強迫別人接受自己的價值觀」,這種完全州官的表現,在我看來是一種更嚴重且會造成更多問題的自我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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