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黑風高 wrote:你會知道 有買她貼圖 跟書籍的人 都有關係 !!!可主張不當得利 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要不是她形象好 我們怎麼會買他的東西 XD 看不懂?他的東西就是一些可愛Q版小圖啊要不要買這些Q版小圖跟他的形象或是家務事有啥關係?還是你用LINE貼圖的時候都會去查畫圖的人形象人品好不好再決定要不要用?而且是說不當得利是這樣用的嗎? 不知道有沒有法律專業的大大可以出來解說一下~XD
hiru0029 wrote:看不懂?他的東西就是...(恕刪) 不排除有很多人會因為這人品不好 拒用阿 不是嗎 XD總而言之 彎彎 之所以鬧這麼大 一方面來自於 他創下了史上最速外遇傳說的記錄歷史會記得他如果形象跟家務事 沒關係的話 那遠雄集團 不應該被貼上標籤了 甚至很多明星 只要一形象受損 那些飲料食品代言廠商 求償又是怎麼回事 那些偶像的家務事 關這飲料啥事情 舉例來說代言飲料 代言人出包的話
kano1221 wrote:男人可以做的事,為何...(恕刪) 別在耍白痴了男人可以做的事,是你們女人自行容忍的,要怪誰?自己去FG看看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topic_cate_list.php?cate_id=4274女人的想法,大部分都會原諒老公偷吃要嗆聲去FG嗆聲,在這裡根本就是在耍寶不要再怪男人了~~
爆成這樣~怎感覺是陰謀論 XD劇本I先前就已知道B跟C的事所以A迅速向B求婚 並結婚果不其然~~抓包~~~後續A向B求賠償並膳養事宜又據說B財產大於A 平分原則A爽爆了劇本IIA & C其實是共同受益者收到B財產後平分嘖嘖嘖~~~有錢人真要小心 不然會很可憐(一切純屬虛構 如有雷同敬請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