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太太買房子,先生太太兩人名下,房子九百萬買的,先生只負擔兩百五十萬,其他太太出生活費主要先生負責,但太太也會分擔我想問題在於房子是買在先生名下可以兩人各拿出公款 先生拿百分之六十 太太百分之四十剩下的是個人生活費
這個男的可能壓力太大,導致思考出了問題一個男人35歲,負債700萬,年收入只有60~70會願意嫁給這個男人的女人,不是偉大,不然就是笨會想要管男人薪水的女人多半不笨我只覺得是這男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條件有多糟糕⋯
整個文章我倒是沒看到男方要拿多少出來家用?薪水本來各管各自的.(各自孝親.小奢侈什麼都好)對方只要有存錢就好.其他我不太管房子買來一人一半.房貸家用我負擔.想要奢侈的花費就給有存錢的出.若心疼錢花太兇就算了反正最後一定都花在小孩身上.有差嗎?結婚前對方的品性跟想法不是都已經了解跟溝通嗎?沒有的話那之前是在混甚麼?這樣就想要讓對方出錢來付房貸?自己財務規劃不好.還要別人來幫忙還是比較不洽當zzz976248 wrote: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