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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買的,另一半不願意幫忙負擔房貸??

我跟老婆結婚後半年買了第一棟房子,登記在我老婆名下
重點是她沒有付過半毛錢....
如果這個基本的互信也沒有,還爭著以後沒保障
那還不如不要結婚
一個人,整碗都是你自己的

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


夫妻要搞得這麼現實的話那就別結婚了,你也計較他也計較這算什麼夫妻
我朋友太太買房子,先生太太兩人名下,房子九百萬買的,先生只負擔兩百五十萬,其他太太出

生活費主要先生負責,但太太也會分擔

我想問題在於房子是買在先生名下

可以兩人各拿出公款 先生拿百分之六十 太太百分之四十

剩下的是個人生活費

如此看來, 說不定婚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立遺囑先了

建議先不要登記也不要辦

先照女方的話做試個半年,如果沒出事能忍受再結婚,這是國外的做法

zzz976248 wrote:
要求男方的薪水要給女方來管...(恕刪)


女方如果是錢滾錢高手可以讓他管

如果錢越滾越少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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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談愛的程度
那太模糊與抽象
果要對方幫忙付房貸 房產就必須共有
夫妻財產分開
我的朋友結婚後房子 女方沒出錢 登記在男方名下
家用則是一人一半
2人都有經濟獨立自主權 4年來他們沒有為錢吵過架

這個男的可能壓力太大,導致思考出了問題

一個男人35歲,負債700萬,年收入只有60~70

會願意嫁給這個男人的女人,不是偉大,不然就是笨

會想要管男人薪水的女人多半不笨

我只覺得是這男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條件有多糟糕⋯

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

想結婚還要女生幫你分擔家計?
那乾脆找個少奮鬥幾十年的富家千金去入贅算了!
整個文章我倒是沒看到男方要拿多少出來家用?

薪水本來各管各自的.(各自孝親.小奢侈什麼都好)

對方只要有存錢就好.其他我不太管
房子買來一人一半.房貸家用我負擔.
想要奢侈的花費就給有存錢的出.若心疼錢花太兇就算了
反正最後一定都花在小孩身上.有差嗎?
結婚前對方的品性跟想法不是都已經了解跟溝通嗎?
沒有的話那之前是在混甚麼?這樣就想要讓對方出錢來付房貸?
自己財務規劃不好.還要別人來幫忙還是比較不洽當
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

zzz976248 wrote:
女方只願意每個月付5000給家用,其他薪水留著自用。
也要求男方的薪水要給女方來管。(恕刪)


光是這幾句話就打槍了

有些人適合當女友不適合當老婆

很明顯這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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