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需要爭執嗎?

原則上我較偏向法王的說法.
女人是打不得!
但是少數不長眼還很白目的.你不扁她讓她知道自己不好惹.她就會弄死你!

當年某任就是這樣.劈腿還跑去跟她所謂乾哥哭訴(乾哥是新歡早講咩.我好辦事= =)
.結果他嗆聲還沒嗆完我就直接給了該女兩個耳光順便開扁

本來對方老爸還要來跟我討公道.
我直接不客氣的嗆:
{你兒子搶我馬子就算了.現在小倆口聯手對付我是怎樣?我跟你兒子有結過仇嗎?
我連你兒子叫啥名字都不知道.他憑啥找我麻煩!
至於你兒子為啥被送進醫院你自己問那個女的!}
對方老爸直接傻掉= =
該女也因為驚嚇說不出話來.我就請現場待命幫我護駕的朋友帶走他們兩個

過了幾天這位長輩單槍匹馬就直接過來找我.
我原本以為要幹架.結果他是來道歉的

原來是因為該女看我溫和又一副老實樣.想從我這撈一票.所以串通他兒子找我麻煩= =
該女也被他處理掉.是沒死啦.沒意外當年應該是被弄進八大

這種女人不該教訓嗎?

至今!
連我前妻那樣對我.我都沒對她真正動手過.連耳光都沒有!
縱使有幾次我真的火大到想給她耳光.我還是壓下來了= =
不為啥.因為有感情!
不過我家的硬體就倒楣了= = 那幾個洞還在

我也算危險份子.但我更清楚自己的底線在哪.
只要越線?
我管妳爹娘多大尾.要說情?等處罰完了再來!

ps:
我所謂的處罰並不是指動手動腳.而是讓雙方暫時冷戰幾天.
用意在於降火.氣頭上做啥都沒用= ="
也讓雙方思考自己會不會過頭!
君問歸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漲秋池.何當共剪西窗燭.卻話巴山夜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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