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對方都說可以等妳,那就讓他等。
妳現在16歲,就等到18歲那天,不管妳是要升學or就業,到時妳回頭看對男友的感覺是否如昔。
女生第一次的回憶是忘不了的,所以如果妳不希望以後有遺憾,建議還是再觀察一陣子。
性,是促進男女感情很重要的因素之一;但這不表示妳需要用身體來證明對男生的愛。
阿姨我18歲上台北讀書才有初戀,那時男友大我3歲。
他也常問甚麼時候可以給他,更常說他可以等,因為要證明對我的愛。
當時我腦波挺弱,被洗腦個5個月就想在前男友生日那天給他一個驚喜。
後來萬幸,就在前男友生日的幾天前,接到小三打給我的嗆聲電話。
小三對我說,妳連身體都不給前男友,就表示不夠愛他,叫我別霸佔著男生,快滾!
後來前男友知道了這件事情,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跟我下跪希望原諒他!
還說都是那個女生誘惑,我又不給他,一時忍不住,他才跟小三發生關係!
這件事已經過了12年了,到現在還是忘不了那個畫面。
更令我氣憤的是...當初覺得是我的一切的前男友竟然是如此孬種。
倘若當時真的給了前男友,現在回想起來我一定會後悔,而且是個不堪的回憶!
上面只是個人的經驗談,但並不一定表示版主妳男友就是這樣的人。
版主男友到底是好是壞,網友並無法幫妳判斷,更無法替妳決定要不要給他。
希望版主妳可以好好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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