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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被逼到絕路了

你找狄鶯把他當救生板好像太遠了吧
你要找你這邊的人來主持公道才對
在你的縱容之下,事情才變的越來越嚴重
這種太傻太天真的女人,我為甚麼都沒遇到,
版主你若連自己的需求都不知道,
你在上宇宙貼文也是沒人可以幫你,
如你的貼文如果是正確的,
是你容忍丈夫外遇,是你掏錢給丈夫,
是你給丈夫機會家暴,
都是你的錯,沒人可以幫你,
尤其是幫你找回丈夫<
懂嗎?
不懂我再說一次,沒人可以幫你找回丈夫,

情況已經很明顯了,法律才是能幫你的最後力量,
該捨就捨,事情很難有2全,大家都歡喜收場的結果.

沒人逼你走絕路,絕路也是自己走,
要尊嚴也是要自己爭,
佔個位置先!! 等後續發展...應該會很精彩

lisalisababy wrote:
對不起我不知道該PO...(恕刪)


到底報警了沒啊?
可惡!!!
怪我太晚來插花了!!!
大家已經搶先一步了!!! 誤))))


回正題

樓主啊
別老是找狄鶯阿姨啊啊啊
你要懂得留下證據以及錄音錄影存證
方便以後可以上訴啊

順便找律師商量一下,離婚手續等等

話說
你是找網友幫你報警還是?

這事情不是找網友,而是報警或是打家暴專線113 耶

水能載舟,亦能煮粥! wrote:
找狄鶯有屁用,只是那...(恕刪)


樓主加油!!

別被現實打敗~
雖然晚了5.6年

還是快去警察局報案吧~~~~~~~~~

撐的越久,法官不會覺得妳很會忍,反而會覺得妳是不是哪裡也有問題.


lisalisababy wrote:
對不起我不知道該PO...(恕刪)
演藝世家錯了嗎 ??

我覺得用演藝世家的四個字會不會太嚴重了點 ??
幫頂

15151515151515151515
佔個位子先~~
來猜猜看這篇什麼時候會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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