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nceryct wrote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剛剛Google了 ...(恕刪) 那我建議你去goo著作權, 網路論壇文章, 合理使用範圍吧...(恕刪) 我給關鍵字很明確耶有用雙引號標出喔直接可以找出對應文章開版的樓主可以參考看看你給的不行耶有更明確一點嗎???
菲華o wrote:認同+1原樓也爬了2...(恕刪) 幸好還是有一些跟我想法接近的人這樓的開版寫的淫蕩字樣,確實不好,人道:夫妻是床頭吵架床尾和,用這樣強烈的字眼,如果對方一旦和好,你很容易裡外不是人對表弟來說,表哥回頭搶回女友對表哥來說,表弟何嘗不是介入的第三者?對女主角而言,這可能是追求真愛(放棄一個富家公子,與沒錢的前男友結婚,卻又被富家公子播種.......)換個角度想想,有誰是壞人?不過是立場不同,未婚妻被人播種,打人也是情有可原,至少不是罪不可赦女主角到處被中出固然不妥,女主角只是很倒楣,被拋棄的那個播了種,才會變成這種局面(所以女孩子要注意,不要因為討厭隔靴搔癢,或喜歡真實觸感就.....)會一直對這一篇回文,是對於言論自由的看法,一個人把自己的私事貼上網路,就變成公事了,大家都可以暢所欲言,只要不直接謾罵,而是技巧性的點一下就好了,不可能希望每個回文的人,都要保護他幼小的心靈不受傷害?而且,這只是一面之詞
crusher wrote:幸好還是有一些跟我想...(恕刪) crusher wrote:幸好還是有一些跟我想法接近的人這樓的開版寫的淫蕩字樣,確實不好,人道:夫妻是床頭吵架床尾和,用這樣強烈的字眼,如果對方一旦和好,你很容易裡外不是人 這位大大,不要害我,修正前不是用"淫蕩"字眼喔...是"幾近X亂?"(X字已被修飾)..這個形容詞議題不要再討論吧,
kevin9999 wrote:這位大大,不要害我,...(恕刪) 抱歉,可能是我記錯了,不是要造成你的困擾,抱歉這形容詞用來描述這事件沒違和,所以第一次看的時候壓根沒有注意這句話,是林先生來回文,我才注意,但也沒記住,回文也沒有特別去查一次,so.......so.......sorry如果這都不能用這樣的形容詞,我看上次包火車的那一批人,也要誇獎他們:追求人體極限,還是挑戰金氏世界紀錄:第一個在火車上10人斬的紀錄!鬧出人命,是雙方的問題,只是倒楣的都是女生,這不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拿不掉(沒有雙方同意?)生不下(表哥不要,表弟也...)養不起,林先生雖然願意接受小孩,但卻讓孩子不容易有個完整的家庭把女方帶回家,只要孩子不要媽的態度,再加上媽當初選的不是這位,當然會演出鼎王這齣灑狗血的爛尾我可以理解嚥不下這口氣的感覺,我也不覺得自己身歷其境可以拿出更大的誠意(根本不會搞到這麼複雜),不過無辜的孩子就人家說家庭的狀況很容易複製的下一代,這不就是一個?單親-->單親社會是多元了沒錯,但孩子的世界是很值白殘忍的(總會上學吧,我想林先生自己的體會應該比我們都深),很容易會讓小孩子早熟----因為太常被有心無心的言詞傷害雖然不太可能,還是希望孩子能有個幸福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