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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我該娶她嗎......?===持續更新中===

假設那兩間不動產一間是要自住,
另外一間是退休後的收入來源,
再假設你女友父母還有三十年壽命(約80歲),
那麼那兩間不動產在你55歲前跟你不會有任何關係,
就算到55歲也跟你女友有關係而以,
.....
所以你少奮鬥幾年的計劃破滅了嗎??
拎北柯學弘 wrote:
我和我女友交往將近三年了
目前進展的還不錯
最近得知女友家有一間在北市內湖值約1千萬的房子(自住),另一間出租一個月租金2萬5
想問各位大大我這樣可以少奮鬥幾年呢??
我該娶她嗎??
PS:我今年26剛退伍,女友25目前待業中...(恕刪)

只是很普通的條件,就能讓你想那麼多,
還少奮鬥幾年呢??一年都沒辦法少,
勸你還是自己腳踏實地,勤奮工作比較好,
你的這種念頭,最好不要讓你女友及其家人知道,太丟人了,
先把自己的心態修正,再來說嫁娶好咩..

另提問錯誤,應該問,我該嫁她嗎?
建議你直接娶郭懂的女兒 保證你不用奮鬥一輩子


拎北柯學弘 wrote:
我和我女友交往將近三...(恕刪)


他沒有哥哥弟弟嗎 夢想是美好的 現實是殘酷的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可以取
但不會少奮鬥比較多年 呵呵
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
提醒你一點~~
就算結婚馬上過到你們小倆口名下
那也只是名下
你會馬上拿去賣嗎?收房租的錢會進你口袋嗎?
如果不會~那你要生活開銷還是要奮鬥
(如果房子馬上到你名下你還要先繳稅)
兩個都有工作生活品質才會比較好一點,例如每年出國玩個兩次之類的
名下有房子的好處只是你比較不用擔心你的未來因此過的比較省
你的薪水可以比較不用拘泥於存錢買房
而是可以買你想要的東西,而且只要存一點點錢預防突發狀況而已

小弟27歲住板橋算鬧區是一間透天厝而且一樓是店面(至少這間以後是我名下)
我女友在高雄市名下有一間約30多坪公寓(她父母努力的)
我還是規定自己每個月存2萬,剩下拿去投資或玩跟生活基本開銷
只是我有一萬是要存錢自己買車!(是自己的不是父母買的)
這是我現階段覺得有房的好處

另外...歡迎你新加入01
你叫柯學弘,還是柯學弘被你陷害
6/24註冊~兩篇發文
第一篇文章我還真不知道要回什麼

拎北柯學弘 wrote:
我和我女友交往將近三...(恕刪)


釣魚文..
各位網友還是小心為上
要炮也得炮的不會吃上官司..
獨生女,兩間房,
對方家境很好,
如果結婚,說不定會補助她女兒買新房子,
至少結婚後對方父母不用你們養,
物質條件來說,算很不錯了
可以的話,娶她啊!
你到底在臭屁什麼?

吃軟飯還敢大聲嚷嚷?

我大概可以想像你們以後的結局了
拎北柯學弘 wrote:
剛和女友吃完晚餐想說...(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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