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99999 wrote:
對不起,你懂什麼?
大家的冷嘲熱諷對樓主而言是當頭棒喝!
沒辦法,多年前開始流行〝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股風氣一直延續到現在!
沒有出極招酸一下,樓主是不會醒的!
不然你看本版怎會一天到晚都有傻子出來問一些奇奇怪怪的笨問題?
...(恕刪)
這位您也太好笑了
我說的內容「口氣不好」,指的是樓主的女友對他的不禮冒及態度問題
我啥時說的是版友們的回應或是說版友們回的話太毒了?
請看清回文的全部好嗎?
對不起,你懂什麼?
當時作最壞的打算,不是全送她、買經驗。
前面有網兄提出很好的建議,先套話錄音,
讓她有肯定~雖然房子、貸款掛她名下,但是實際上錢大多是你在繳,金額比例大概多少...
錄到這樣的內容後,之後若不幸要打官司,會比較容易能取回按照比例原則分配後的款項。
最多把購屋後所有漲價的房價也都算她的、裝潢都送她,至少還可以拿回房貸的本金。
至於兩個人的關係...
在下當年錯誤的青春,時間更長...
現在,我很慶幸當年最後的壯士斷腕。長痛真的不如短痛!
雖然讓自己幾乎陷入憂鬱症,宅了三、四年。
但是現在的幸福,讓我真的覺得曾經斷腕的苦很值得!
那樣的相處,說真的~您已經慣壞她了,相信她本身也真有點嬌縱的本質吧!
而江山易改啊...
五、六年的時間,如果您已經看到了一些現實,
那麼,接下來,不才忝以自身經驗奉勸您~好好找個願意善待自己五、六十年的人吧!
最後再提醒~
在下當年的經驗,被收走的鑰匙,最後發現~原來是給了另一個小白臉使用了。

加油!希望您別是我當年那麼卑微、那麼慘。
人們能給建議,但最終,畢竟只能自救。
所以我想鞭是沒用的

樓主很努力地喜歡一個女孩子,甚至改變自己來遷就她,這真的是愚情啊


就現在式
我想房子應該是樓主的女友提議買的吧.....我想
(基本上以前也有人提議我這麼做,只是我沒做,當然後來她嫁別人了)
我們不說女孩子的不是,只是房子的名子是女方,付貸款也是女方的戶頭,我想樓主....很拼喽
如果樓主還愛著對方,那找個時間平心靜氣坐下來談,是否有未來可言
如果有的話,也要一併將房子的事做一個解決,看是馬上結婚,或是房子歸誰,誰就要掏錢出來
如果沒有未來可言,那樓主了不起損失幾十萬(當然我不知房價只是比喻),還年輕嘛,錢再賺就有
總比損失你的一輩子強 給樓主參考
我對錢財是分得很清楚的,
結婚前都是各自的財產,正所謂,朋友在一起,請歸請借歸借,一碼歸一碼
總不能,情濃時甚麼都好,情滅時甚麼都要回來吧

結婚後.....都是女王的

講到這給樓主一個建議,與其努力迎合他人,倒不如努力做好自己來讓他人認同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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