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甜蜜 wrote:
很後悔之前上課沒認真...(恕刪)
女性發育比男性早約2年
當然還要看個人體質有的人9歲最晚約16歲女性的性徵會發育完成
通常只要開始排經就表示卵巢已經開始能排卵了
也就是說,如果排除法律與道德的情況下,這時候的女性已經能夠受精了
所以古時候12-13歲就成婚的案例相當多(當然..那是古時候)
由於完全發育完成最晚的可能是16歲,所以很多國家的未成年是定在16歲
台灣法律目前的適婚年齡,女性為十六歲,男性十八歲
所以十六歲之後做,生理方面絕對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台灣法律規定成年年齡是十八歲,與未成年發生性行為是公訴罪,低於十六歲更會加重刑責
所以給和不給哪種後果比較嚴重自己去橫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