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看到一個可笑的論調什麼叫做"我爸(家人)很疼我不希望我吃苦,所以希望男方聘金多少,有房有車什麼的,因為這是保障"那麼疼女兒,請準備千萬嫁妝嫁過去吧,這麼需要保障,存筆錢留給她吧(做不到? 那有什麼資格要求30歲的年輕人做到?)結婚時丟出一堆所謂的保障(不外乎都是錢),只是貪以及自卑感作祟
我住家裡,沒給家用,就自己花而已工作2年9個月,存款約80如果是在外面租房,應該存不到55萬如果還是在台北....連45萬都沒有吧在南部我的所得勉強可以買二手房子在台北,連車子都養不起三十二歲的男人,在台北,200萬確實不夠啊這也不是什麼努不努力的問題,住外面,每年可以存25萬以上,贏很多人了只是待錯了地方,去其他地方發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