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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性結婚;同性結婚 差異性在哪?

OCEAN1975 wrote:
但小偷跟強盜只要不再犯罪上帝都接納..剩下的就看時間來考驗囉(恕刪)


那大大要不要對 "持續散佈淫穢照片 "定義一下
還是說 時間也會慢慢考驗
聖經上一堆老舊思想 對照到現代 一推人都是有罪的
少拿著一本書 就自以為正義

afu823 wrote:
竟然用一個衣不避體的女性暴露照當做頭像
這種散佈淫穢照片的行為
不知道在聖經裡算不算有罪

我記得玩水穿泳衣屬合理範圍
何來犯罪之有??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OCEAN1975 wrote:
一個偷錢一個搶錢哪個...(恕刪)



聖經裡的所述是否為真
我無從考據
但我比較相信聖經內容經過數千年的變化
鐵定有所改變
就像法律因時空改變需要調整
聖經的內容我相信也是相同
那誰去調整?
難不成是上帝?
當然就是所謂的信徒
所以我說有沒有罪都是人去訂的
況且
歷史上有多少次戰爭或屠殺事件是打著上帝的旗幟
實卻做排除異已~諸殺無辜的悲慘故事?
這些難道也是神明或上帝的旨意?或者是人為的惡行?

我尊重每個人的信仰權利
但我比較不能接受所謂的同志唯罪論
因為我認為一個人有沒有罪不能以他的性取向來評論
如果一個心地善良~樂做好事的人~但卻因為他是不是同志來決定有沒有罪
那未免也太獨斷了

OCEAN1975 wrote:
我記得玩水穿泳衣屬合...(恕刪)


那是現在人的觀念已經開放
你在幾百年前一個女人家玩水穿三點式看看
看會不會被石頭砸死
OCEAN1975 wrote:
我記得玩水穿泳衣屬合裡...(恕刪)


請不要避重就輕
第一 冒用其他人圖片 未將當事者同意
第二 以聖經的要求 我不認為修女可以穿三點式泳裝 玩水
所以我認為 OCEAN大大的圖片是淫穢的照片

我對聖經不熟 其他就看大大自己認為苻不符合聖經的規範了

小強一號 wrote:
聖經裡的所述是否為真...(恕刪)

哈哈~既然對聖經見解不同
那就各自論述吧~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jasonli wrote:
樓上的,我也是認為他...(恕刪)


我是同性戀者 我的父母是性性戀 請問 我今天受他們影響而成為異性戀了嗎?
所有同性戀者都是異性戀所生下來的 這是基因決定的 性向無法被選擇、影響!

婚姻是屬於每個人應有的權利!我們只是在長久異性戀霸權抵下要回屬於我們的東西!
婚姻保障的還有兩人共有財產、急救切結書簽字的各項權利,請問就因為我們是同志所以我們可以不繳稅嗎?沒有!那為何我們盡了國民應盡義物卻無法享有國民應有權利?

難道我們就無法保障意起打拼下來的共有財產
難道我們就應該看著心愛的另一半病重受傷卻又無能為力嗎?

OCEAN1975 wrote:
哈哈~既然對聖經見解...(恕刪)


您要抱著那些老舊的觀點不放
那也是您的自由呀
只是要老照著聖經的規範來走
我相信以現代的角度來看
應該會有許多行為都是有罪的吧
不過還是一句話
您可以不喜歡
但最起碼的尊重也希望您能做到
上帝都可以愛所有世人了
那為何不能愛同志呢?
鐵灰色斑馬 wrote:
難道我們就無法保障意起打拼下來的共有財產
難道我們就應該看著心愛的另一半病重受傷卻又無能為力嗎?

與其說某些台灣人反對,不如說這些人無知~
好消息是,相關法律,短則五年之內,長則十年之內,就會立了~
畢竟台灣的民主禁不起無知人士的破壞~

我想大家都有共識,假如跟他們講這麼多道理,他們還是聽不懂,那就直接叫他們回家多唸書吧!

小強一號 wrote:
您要抱著那些老舊的觀點不放
那也是您的自由呀

所以就差在聖經值不值得我們相信囉
就等時間來考證
免責聲明:我是開玩笑的,別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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