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豬豬Q wrote:我是文中的那個女生,...(恕刪) 怎麼讀來讀去,那語言脈絡都不像香港人的口氣反而像樓主的反串真是背哀喔被人家砲了就趕忙假女友之名來發這一篇澄清信而且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講話我看樓主簡直是體重過百心小如鼠又是個沒甚麼擔當的人因此奉勸那女生盡早離開這男的吧除非他身家上百億不然跟他以後會抬不起頭來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