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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你怎麼辦?...


tim901 wrote:
先去驗DNA吧把前女...(恕刪)


張開嘴巴,先以棉棒頭刮抹左邊之口腔內頰,由內而外、由上而下,並以相同方法刮抹右邊之口腔內頰。

標準作業..
接續劇情

現任女友告訴你,我懷孕了!
那.............劇情要怎麼走啊!

請繼續!
個人認為...可以先跟現任女友討論看看
畢竟你現在愛的是她,要她能接受
你才不會失去這段感情
趕快認吧,有個女兒在,你的想法會完全不一樣。

而且,小朋友有個完整的家庭,對身心發展比較好。
奇怪......

很多聲音一直說小孩是無辜的、單親媽媽很辛苦、不認小孩很冷血.......等等,
在下倒覺得還有討論的空間。

如果當初女方有坦誠有小孩,而樓主不負責,
那樓主可真不是人,
但樓主這可是完全不同的情況,
甚至我認為是女方的問題,
原因如下。

話說小孩是無辜的,
但是誰造成的?
請想想,樓主就不無辜嗎?

沒錯,射了要負責,
但發生性行為是雙方同意的吧,
這麼說不是無賴,
而是我認為,性行為不是男人的原罪。

再說,懷了孕,女方有尊重過、告訴過男方嗎?
男方就沒有知的權力嗎?
小孩不是只有女方一個人的,
故意不說還默默生下來,有考慮過小孩的原生家庭會不完整嗎?
那麼不顧一切,是誰不負責?
什麼都不說,根本就是剝奪了小孩擁有完整家庭的機會,
就那麼確定當初男方不會要她們母子?
就算男女不在一起,
但小孩還是可以擁有爸爸媽媽的,不是嗎?
而女方替小孩放棄了這個機會。


女方若真那麼愛男方,在正常、正當的心態下,
該會想說兩人一起面對才是,
就算發現懷孕時已分手了,也該找男方討論如何處理吧,
結果反而就帶著小孩消失,
我覺得這種心態才叫病態,
滿足在那種「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悲劇英雄心態裡,
真的愛小孩,
該想辦法盡量給她完整的親情,
而不是剝奪她的機會,

要真那麼偉大,
母親雖不能和父親在一起,
但決不會剝奪孩子擁有父親的機會。


或許有觀點覺得打掉是不負責,生下來才是負責,
那棄嬰算負責嗎?
只有生下來不叫負責吧?
讓自已準備好,替小孩設想好萬全再生,
我認為這才叫負責。

單親媽媽很辛苦沒錯,
但樓主的前女友是自已讓自已走進這種窘境,
我不認為是樓主一手造成的,
縱使他有道義上的責任,
但如果一直拿「自已養小孩很辛苦、單親媽媽很辛酸」這種道德上的壓力加諸於樓主,
在下覺得並不公平。

而且要不要認小孩,絕對不該建立於這種罪惡感之上。



先驗DNA,確定一下。
是真的話,你前女朋友好偉大哦。(我是一個母親,我真的很配服這樣的女人)
我覺得你跟前女友不一定要在一起,也不一定要結婚,但你一定要認孩子,讓孩子也能享受父愛。
至於你現在的女友,就實話實說吧。人不能太自私,畢竟是你犯的錯,不要讓她嫁你之後才去承受你犯的錯。早一點讓她自己選擇要離開還是接受。
如果遺產很多,建議先立好遺囑

不然突然又冒出一個出來爭取

讓後代爭論就很麻煩了
有時候懷孕初期以為是月經失常,也不見得每個人都有孕吐或是都以為是身體不適。
拖著拖著幾個月,胚胎也成形了,有小朋友的樣子,這時候媽媽很可能無法忍下心做流產。
(此時再回頭找分手的男友?那怎麼可能不流產)

因此,個人覺得還是先驗DNA吧...
如果是自己的,非得早點面對不可,不然日後的問題越久越難處理

呵呵...

誰叫你不帶套

這代價太龐大了,大家只能看笑話,不然怎辦....總不能幫你養小孩吧

看了開板的過去
跟這篇文章比起來
*****************************************
我的結論:
網路世界,一開始認真的話,你就輸一半了
怎還是有人聽不進去呢
*****************************************
不管選擇誰,開板的---------你的立場不堅定
現任也好,前任也好,上來問大家的意見,你*********我不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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