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1986 wrote:
我有跟她說過了,如果真的那麼想要結婚生子的話可以盡快去找別人,我絕對放手
順帶一提,我非常的不愛玩...我身邊除了她是女的之外就只剩下一個高中同學有再聯絡...
23歲的台北人至今沒去過夜店,除了大學去過2次夜唱,沒去過KTV
很不可思議吧,聽過的人都這樣回我....
你不是很喜愛這個對象,要分手光講到這個程度是不夠的,還是會給傻女人一線希望.要很明確的切割啦.
主動分手一定會挨罵,這也是無可奈何的事,但總比拖著別人青春好,祝你好運

就是愛兔崽 wrote:
真有認真交往,誰會去預想在一起會多久?
真的有想要共度一輩子,誰會去預想到將來離婚很麻煩?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