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ttcsc wrote:
1.如果她在上班(她一個月約30K),我不需要給她零用錢,不過家用和一起出去的花費...全算在我頭上.
2.如果她以後沒有上班了,我要給她零用錢,一個月30K,不過家用和一起出去的花費...一樣全算在我頭上.
如果有房屋貸款,一切算在我頭上.
PS: 這是她上一個男友給的條件..!!
...(恕刪)
關於1.2點我有一句話要說明:
難怪你失敗過一次
關於P.S.我也有一句話要說:
難怪變成前男友
婚姻的經營,不是誰給誰的錢
用金錢衡量兩個人之間的感情就像交易行為
一但無法繼續的時候,這段交易也就算結束了
你們想在一起?真的想過要在一起?
那就應該好好計畫關於家用,孩子的教育基金,以及房貸,車貸,保險等等的支出
然後所有收入應該統一規劃
多少用於敬老,多少用於休閒娛樂,多少用於投資
多少用於儲蓄,多少用於應付突發狀況,兩個人的零用金每月多少
家用菜錢多少
而不是你該給我多少,我該付出多少的問題
她賺的三萬,用在哪,維持家計,還是私人花用?
你賺的用在家用不用說了,你努力在維持家
她卻維持個人習慣及花費
這樣的關係你不如去包養~還不用負責任
夫妻雙方都有義務維持這個家的需要
雙方也都應該承擔這個家庭的花費
如果有任一方失去了收入,另一方承擔的就會增加
但不應該是不論擁有收入或失去收入,都沒有風險的擁有三萬元的開銷
她還沒有準備好,我勸你再想想,不要又重蹈覆轍
(所謂的輪迴,就是大部分的人都會一直不斷重複先前的錯誤)
你女友叫你去請教婚姻成功人士?
基本上所有婚姻成功的嘴砲,都會說你女友的觀念有問題
她想要的不是和你成家,而是要你把她當女兒養

最後附上一句~婚姻沒有所謂的經營成功
只有兩個人是否理念相同,能共同為家庭付出
靠~好久沒有這麼認真回文了~
P.S.(請注意,P.S.出現了)

請你女友看看這篇吧,婚姻不是誰養誰,誰照顧誰的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