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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女友爭奪戰

~遊戲~ wrote:
首先我覺得不要用"搶...(恕刪)


我覺得這位大大說的很不錯^^

我也是一樣的想法:D


自由戀愛嘛~又沒結婚

我也沒破壞家庭呀

@@ 怎大家說的真嚴重的樣子~
米克斯1204 wrote:
你中文還是邏輯很不好...(恕刪)


你很好笑﹐我如果要改變你的想法﹐那你認同才有意義。我說的很清楚我沒意願改變你的想法﹐那你認不認同對我來說有什麼意義?

我更是清楚的說我喜歡辯論﹐享受的是那過程而不是最後你有沒有改變。一直扯我想要你認同是怎樣?

我沒有很清楚的說你錯在哪﹐所以在此稍微講一下好了。

不管是什麼早餐店還豆漿店的老闆﹐附近的土地不屬於他/她﹐所以別人在不屬於他的地方開店競爭﹐是沒有什麼不對的。再來就是客人﹐出了門﹐客人變成路人甲(自由之身)﹐那他/她下次要在那間用餐﹐是他/她的自由。

如果你的比喻是其他競爭者來你店裡跟正在用餐的客人說"啊這家不好吃啦來我這邊"﹐這還比較有恰當點﹐不過說實在的﹐你就為了舉"公平競爭"的例而用這個也太勉強了﹐哈哈。

dougmichelle2002 wrote:
看了半天我不得不支持...(恕刪)
請先面對現實,
成功的大企業你以為全部都有職業道德?
選舉上去的政治人物你以為幾個勤政愛民?
所謂"道德"和"教育"說穿了往往都是上位者的控制手段...

(例如各國宗教與意識形態最明顯)


情場,商場本質都是戰場,
現實中大家只會歌誦你的成功,
根本沒有人會在乎失敗者的尊嚴...

最有趣的是,
強者用行為捍衛自己所守護的東西,
弱者才會不斷的批評他人有違道德倫理


你前面刪掉的那段我上面已答覆商業競爭跟感情競爭的不同。

成功的大企業絕對都是不道德的﹐政治人物亦同。贏了就是"道理"﹐勝者為王...你後面說的種種都是社會的狀態﹐這個在只要出了社會幾年的人都能了解。
以前跟你辯論你也曾說只有比壞人更"壞'﹐打敗他才是最實際的辦法﹐這我也認同。

不過﹐批評一個行為本身對錯跟如何應對這個行為是兩回事。你認為我在這裡的反應就是我在現實社會做的反應﹐其實不然。

比如感情好了...搶人是錯﹐但如果有想搶我另一半﹐我應對的方法可不是去跟那個人說"喂你這樣有點low喔﹐停手好不好?" 拜託...誰那麼天真啊﹐哈哈。我剛跟我老婆在一起時也是有人追她﹐我可是放著她自己決定(後來還是有點插手﹐因為她有點狠過頭了)。沒事還會拿喜歡她的人開她玩笑。回想起來﹐其實我從沒怪過那幾個﹐當時也沒去想他們行為的對錯。其實跟不少人一樣﹐認為老婆有人追是她的價值證明﹐反而更能給自己優越感。

如果有人生意上來挖我員工﹐我當然也不可能去跟他說什麼大道理﹐解決辦法自然是考慮給他更好的待遇(在評估有沒有那個價值之後)。我也很討厭別人惡性競爭搞得同業的利潤被越壓越低﹐得利的只是下單的﹐不過這其實偶而可以去講道理的(當然是以利而不是道德來說服)﹐只要對方的財力不是很強。強的﹐自然是跟客戶拼感情﹐服務品質等其他可以超越的地方來彌補。
輸了﹐就去找別的客戶。就像如果女友被搶走了...找新的啊!反正就算真的有一個人跟蓋玆一樣有錢﹐跟金城武一樣帥﹐跟007一樣風流﹐有 Lespaul (不是那個吉他手) 的把妹技巧﹐有加藤鷹的黃金指﹐etc, 他也不可能獨佔市場嘛﹐哈哈。

在現實社會當然被陰到了哭天喊地也沒人在乎﹐也不可能說什麼道理....道理留給老師跟學生﹐父母跟兒女就好了....當然﹐還有網路。

你說的超越對方﹐這是對第一者說的﹐也是最實際最可行最有效的方法。我說的話﹐是對第三者說的。其實我在說的就是某個行為是對或錯﹐而你說的就是某個行為該如何應對﹐不是嗎?
Group intelligence is multiplicative when idiots are involved
chang578 wrote:
我只知道你會有報應的(恕刪)


  奇怪很多人都自動無視一堆橫刀奪愛卻結為正果的例子... 甚至身邊朋友都可能發生過,卻還說會有報應... 到底這報應是什麼?男未婚女未嫁,報應從哪裡來?

  講一個身邊的例子好了,一個大學朋友搶了人家女友,後來兩個人結婚了,沒事,恩愛得很,還有了下一代,嗯,他們的報應,是不是要再觀察個20年看看,等他們老了搞不好報應會來,是吧?

  至於原配呢?也早就擺脫這段感情,跟另一個女生結婚了,他們也很恩愛,嗯,報應在哪?

  看不開,才是報應;看得開,讓自己更進步,才有機會找到幸福。

  老是要拿報應、約束去限制對方,卻忘記從內心反思感情跟另一半的真價值,那才是最可悲的。
The Wingman wrote:
你很好笑﹐我如果要改...(恕刪)

你還是搞不懂大家再說啥...你根本是用自我觀點在看我的比喻...

就是一直在自認為,自以為的自我中心在看其他人~

tone調相同的人,很清楚的知道我比喻的重點想說啥,你連我的重點在哪,都看不出來,還能扯出地權,產權....

很好,那請問男女朋友在法律上具有像夫妻一樣的約束嗎?男女朋友無法任意更換嗎?未婚前不都是自由身?

唉唉~夏蟲不可語冰~

辯論是好事,但最怕遇到對手無賴..

這叫誰來辯,應該都贏不暸吧~

你贏了!!哈哈哈哈哈

且辯論的精髓是在鞏固自我理論,而不是再那一直說對手是錯的....企圖影響觀者判斷!!

對或錯,喔不,應該說勝或負,自然會由聽眾來定奪...

且如其他大大說的,看到後來,你根本是拉不下臉的詭辯....

我也沒要跟你爭輸贏,且都是被動的回覆你,是你自己把自己搞的下不了台...

呵...你繼續吧...我辯不贏你的~網路老手~

Ryozaki wrote:
自由戀愛嘛~又沒結婚
我也沒破壞家庭呀
@@ 怎大家說的真嚴重的樣子~(恕刪)


  不用太在意其他人的想法,現在本來就是自由戀愛的時代,君不見有很多日劇、偶像劇,男女主角還不是搶來搶去,多的是主角介入別人感情,最後跟對方修成正果(片尾兩人還會接吻,然後編劇硬是把元配跟某個配角配成對),底下觀眾還鼓掌流淚的呢!但換到自己生活周遭,卻是罵聲連連,像這樣矛盾的邏輯,不要去理會就是了。

  感情本來就很複雜,用很簡單的對或錯去概括它,其實會讓自己失去很多思考、認知何謂「愛」的機會。

  總之,別太在意,專注在自己的感情上吧!是你的就是你的,先看搶不搶得到再說吧!至於那些報應之說,笑笑就好,不用當真...

修則 wrote:
奇怪耶?單身女生是死...(恕刪)

不是單身女生死了
而是物以稀為貴
正的當然是用搶的
不正的大概也沒人要
你要用剩的嗎?
不然剩的留給你用吧
h86656519 wrote:
不是單身女生死了
而是物以稀為貴
正的當然是用搶的(恕刪)


  所以說是各憑本事啊!

  女       100%
  非同性戀    95%
  不胖      68%
  不醜      50%

  若要再加上美、品學兼優、個性好等,比例就更低到不行。

  所以有好條件的女生,不靠搶,反而在那邊遵守道德,那... 保重... 希望這個社會的正人君子越來越多,那好條件的女生,嗯... 是利多...
silentocean wrote:
  奇怪很多人都自動...(恕刪)


這位大大說的中肯耶

怕被搶怎自己不好好經營

感情好的話~還會被搶嘛?

如果女生心志不堅 不是因為感情不夠好嘛?

人家女生也有選擇更好的權力

我聽到許多女生的朋友說
她們有將男生分為牛排/小菜

牛排是男友
小菜就是候補

牛排吃膩了改吃小菜看看

搞不好小菜比牛排好吃勒


這是我要好的女同事跟我說的xd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這種理論
The Wingman wrote:
不過﹐批評一個行為本身對錯跟如何應對這個行為是兩回事。)


問題點就在於"對錯 是非"這種虛幻的價值本身就不值得辯論



世界上根本就沒有真理
就算有亦非我們人類能決定的,而是神~

簡單的說,
你會認為這件事情本質是錯的,
那只是你經驗和文化教育與記憶的總合,
從你潛意識找出記憶加上大腦的分析運算,你"得"出這個結論

但同樣的"公式"放入他人大腦絕對可能得出不同結論,
所以根本沒有去爭執辯論的必要,詭辯根本不會有結果的~

所以人類又發明了法律
法律告訴你,就算法律本身制定有問題,你在制度下就乖乖尊行,不然就抓你去關,
前人真聰明,用這種典型的"懲罰"暗示來教育人民,讓大家內心怕被處罰所以潛移默化的認同法律...
http://gn00116743.pixnet.net/blog 催眠或NLP的同好可以當個朋友!smile6746@hotmail.com
米克斯1204 wrote:
你還是搞不懂大家再說...(恕刪)


大家....拖別人壯膽喔。我只看到Mr. D插花而已。

我跟你「tone 調」(不管那啥意思)本來就是不同﹐跟你一樣的看得出來怎樣呢?跟我「tone 調」﹐或許就看你的比喻就是不論不類﹐又怎樣呢?有多少人同意我不會讓我說的話更對。不管你是找"大家"或是"其他大大"﹐訴諸群眾依然是邏輯錯誤的謬論﹐這點需要我解釋嗎?

你的結論就是"我跟你不一樣"諸如此類的﹐那沒點了﹐我玩不了。好﹐我就當它是冷笑話算了。

男女朋友之間本來就沒法律約束﹐那又怎樣?如果一個人有某種身份﹐他就有某些責任。他的自由在他可以脫離那個身份而不是違背責任再說"那是我的自由"。做人有做人的責任做男友有男友的責任做爸爸有爸爸的責任﹐或許你認為不負責也是自由﹐但不負責自然就是錯的﹐為什麼"不負責是錯"也需要解釋嗎?不要對錯只會以法律來看﹐試試看用同理心。

承讓了﹐投降算你輸一半就好。記得如果有什麼點要說出來﹐我才有辦法繼續槓。

dougmichelle2002 wrote:
問題點就在於"對錯 ...(恕刪)問題點就在於"對錯 是非"這種虛幻的價值本身就不值得辯論

世界上根本就沒有真理
就算有亦非我們人類能決定的,而是神~

簡單的說,
你會認為這件事情本質是錯的,
那只是你經驗和文化教育與記憶的總合,
從你潛意識找出記憶加上大腦的分析運算,你"得"出這個結論

但同樣的"公式"放入他人大腦絕對可能得出不同結論,
所以根本沒有去爭執辯論的必要,詭辯根本不會有結果的~

所以人類又發明了法律
法律告訴你,就算法律本身制定有問題,你在制度下就乖乖尊行,不然就抓你去關,
前人真聰明,用這種典型的"懲罰"暗示來教育人民,讓大家內心怕被處罰所以潛移默化的認同法律...


所以你認為殺人是錯不是"真理"?而只是每個人腦袋的公式所推算出來的結果?若推算出殺人是對也未必不是真理?

我知道你想說的是大概是框架或是從高處看就不一樣。你看到我有一個框卻看不到自己的﹐我也是。所以﹐根本就是雞同鴨講。

我說殺人是錯﹐你說這是你的框﹐框外未必是這樣。
我說殺人為什麼是錯﹐你說這是你框裡面推算出來的結論﹐在框外未必是這樣。
至於框住了所有人那個最大的框究竟是什麼﹐只有神才知道。

不過在01辯論不是要什麼結果﹐是要取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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